“三光” 一个“落马”市委书记的忏悔录

2020-04-23贪官污吏百态 编辑:admin

“三光” 一个“落马”市委书记的忏悔录

一个"落马"市委书记的忏悔录!土地卖光看中的女人玩光财政资金花光
人物档案, 李亿龙,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湖南省望城县人,中共党员。曾任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区长、区委书记,浏阳市委书记,长沙市委常委,怀化市市长、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2016年4月1日任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系党的十八大代表,湖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第十届湖南省委委员。
经查,李亿龙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贪图享乐,在生活上搞特殊化;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交收受财物。
2016年11月给予李亿龙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经湖南省委批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018年1月15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了李亿龙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李亿龙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0万元。被告人李亿龙受贿赃款926万余元、贪污赃款142万余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4950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我 的 忏 悔

我受党培养教育30多年,理应成为党的好干部,但我却辜负了党的培养,辜负了人民的重托,犯下了不可饶恕的严重错误:
01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
一是对党不忠。2015年组织对我进行廉政核查时,我没有把收受钱物,贵重物品的情况如实彻底讲清楚,而是糊弄组织,自认为把钱物交了、退了就万事大吉,想蒙混过关,糊涂了事。
二是叫板组织。在个人提拔上,我不自省其过,反而倒打一耙,认为组织是虚晃一枪,公开叫板组织,认为既然搞了廉政核查,又拿了“路条”,结果又不提名,是让我难堪,做不起人,会被外界议论有严重问题,公然要求组织复议,甚至要挟组织,声称“声誉比生命更重要”。
三是干扰调查。在组织对我进行初核时,我不仅不能正确对待,如实、彻底、全面把自己存在的问题说清楚,反而认为是有人要整我。因此,交待问题的时候讲粗不讲细、讲表不讲里、讲小不讲大。
省纪委主要领导多次与我谈话,我都心存侥幸。在特定关系人被调查后到处打听案情,其目的就是想逃避调查,干扰组织调查。02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
一是接受请托。在用人上不讲原则、不守规矩,曾接受过老领导老同事甚至情人的请托,对他人在提拔任用上直接或间接打招呼,严重背离了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是好恶用人。被自己看重的、看好的、走得近的,不管三七二十一,排除干扰也要用;对印象不好的,没有进入视野的就长期冷落。很多默默无闻的同志因为没有被我看好被冷落一旁,干部都对此意见很大,但我置若罔闻。
三是不讲民主。由于长时间在县、市一把手岗位上工作,加上本性不谦虚的习气,形成了“老子天下第一”的霸道作风,在用人上个人说了算,听不进不同意见。
03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
一是收受钱物。自定标准收受礼金,对下属礼在一万元以下的没有节制,送来就收;送1-2万元的选择性收取,导致送礼成风,败坏了党风政风。怀化和衡阳不少干部出问题,甚至走了了犯罪道路,与我在任时抓廉政建设不力有很大的关系,我自己在收受钱物上也犯下了极其严重的错误。
二是挥霍浪费。在怀化、衡阳工作期间,大量挥霍公款用于跑关系走门子,美其名曰促进地方发展、争取项目资金,仅在衡阳工作三年就耗费了400来万元。尤其可耻的是,用别人送给我的东西转送人的时候,却被秘书估价报销而没有制止,贪婪挥霍见一斑。
三是贪公济私。自以为为自己工作过的地方作出了贡献,把财政安排用于公务的书记经费视察己有,买手表、配眼镜,甚至出差时买短裤背心都在里面报帐,贪公济私,不觉脸红。
04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
一是插手工程。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上出力,对这些插手工程的问题不仅不反思其过,还为自己极力狡辩,洗脱责任。二是越权干政。作为一名市委书记,不是如何深思把党建工作做出成效,如何推进廉政建设,如何把舵导航,而经常是角色错位,当市长时讲书记的话,当书记时干市长的事。在怀化、衡阳两地当了两年市长、九年书记,弄得搭档无所适从,对此不仅没有自责,反而经常自夸,刚愎自恃的嘴脸一目了然。
三是作风霸道。听不进不同意见,容不得半点杂音,考虑屁股摸不得。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把民主当形式,作摆设。民主生活会上年年自我批评,但错误年年继续犯,根本没有触及灵魂。
甚至经常把霸蛮标榜成一种精神。把霸气美化为一种领导风格,殊不知霸道者失道,我之所以到今天这个下场,其教训十分深刻。
05严重违反了群众纪律
一是热衷政绩。为显示能耐,求得口碑,每到一个地方总想搞得风生水起,百姓夸耀,其结果是热衷于政绩。不论在怀化,还是在衡阳,不怕摊子铺得大,战线拉得长,留下不少遗留问题,给国家和地方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在群众中也产生了诸多的不良影响。而自己却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反倒觉香。
二是使用开道车。下基层调研视察工作,作用专用车开道,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中央三令五申不准用开道车开道,我却置若罔闻,不加制止,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三是默许“打前站”。我每次到县里去调研工作,需要住下来的时候,以皮肤过敏为由,默许接待办的同志先去打前站,换下潮润不净的被套、床单,换上自带的床上用品。县里的同志看在眼里议论纷纷,而我却不屑一顾,自觉坦然,严重脱离基层、脱离群众。
06严重违反了生活纪律
一是道德败坏。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先后在怀化、衡阳与三名比自己女儿还小的女青年发生性关系,破坏了他们家庭的正常生活,给小孩留下了永远抹不掉的耻辱。
二是生活奢侈。追求西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衣穿品牌、烟抽高档、表戴名品,连内衣内裤鞋子袜子都讲求档次,而且、香烟自己不买,大多都是别人送的,一件衣服相当于一个农民工一年的收入。
三是贪图享乐。不论在怀化还是衡阳,都有保姆侍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公家付费。经常以颈椎不好,需要治疗为由,请推拿按摩师到家里按摩,先后占用国家医疗机构的按摩床4张。在衡阳期间为贪图安逸,凡中午有陪客陪餐时,就在酒店午休,占用酒店套房长达2年,且未付费,而且利用这个套房经常与衡阳的两名情人发生性关系。

07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违规用车。在衡阳工作期间,除使用了一台皇冠轿车之外,还借用了怀化的一台丰田吉普车供我在长沙使用,时间长达一年十个月。尔后又占用了衡阳市政府驻长沙办事处的一台吉普车,特别在2016年违规占用了办事处的奥迪车供自己在长沙使用,严重违反了用车规定,顶风违纪。
二是两处占房。在衡阳工作期间除占用一套170多平方米的警备区住房外,以借用为由,长期占用旁边另一套170平米的住供自己练习书法、置放物品,默许保姆住在其中,部队对此颇有非议,敢议而不敢言。
三是公款送礼。从2009年开始,无论到北京还是省里相关部门联系工作找关系、走门子,需要送礼时都是用的公款。2013年到衡阳工作后,明知中央明确规定不准公款送礼,却把纪律置于脑后,仍然我行我素,违纪违规。
08涉嫌违法、逃避处罚
从2005年到2015年,多次收受黄某送的人民币和美金,如果不是迫于组织核查,逃避追究,主动退脏,就将堕入犯罪深涯。另外,在购买梁某房屋时低于交易价,收受黄某美金等,都有违纪违法之嫌。上述我的错误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有的甚至涉嫌违法,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特别痛心的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罄竹难书。痛定思痛,我深刻认识到产生错误的根源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放松了思想改造,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严重扭曲, 走上领导岗位后,本应该加强自己的思想锤炼,而我却相反,受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逐步蜕化变质。我出身于一个普通市民家庭,父母文化不高,但通情达理,从小给我善行天下的质朴教育,参加工作后我靠拢党的组织,一心想投入党组织的怀抱,到革命大熔炉中锤炼本领,增长才干,服务人民,报效社会。入党以后,怀着这颗“初心”踌躇满志,激情满怀,思改革,推建设,不甘落后,时刻想到的是为党争光,为人民服务。到芙蓉区工作我千方百计增强经济实力,改变城市面貌,建成三湘第一区。到浏阳工作也想方设法夯实产业基础,将一个国家贫困县一举建设成全国百强。到怀化工作之初,我仍然怀着入党“初心”,克服种种困难,将期建成初具规模的新城。随着到西方国家考察学习次数的增多,不仅没有把西方先进的管理学到手,却把西方的物欲理念、普世价值和行乐人生扎进了脑海,把占有财富作为自己的世界观,推崇普世价值取向,追求及时行乐的人生观念,总觉得人生在世要潇洒走一回,倡导一生富贵何可期,何不及时行乐,快乐每一天。思想决定行动,思想观念的蜕变,行为方式就随之发生质的变化。官员送礼,开始我也拒收、退还,进而就收多回少,到后来就见怪不怪,自己设定一个标准,定义红包礼金。把下属送的红包礼金看作是一种表达敬意的方式,只要不超标,反正不违法,收得坦然、收得麻木。老板送礼,虽然设置了防火墙,但防范不严,关键还是防线出了问题。思想滑坡是导致腐败的根本原因。
二是推崇财富占有,权力、金钱、女色充斥于心, 一个人的世界观决定他的权力观。权力本该是一种责任,尤其是一个共产党员拥有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工具,拥有的权力有多大,就应该对人民对社会的贡献有多大。我随着思想的滑坡,没有把权力当作一种责任,视为一种奉献,把它当作了谋取私利的手段。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礼品、礼金,利用手中的权力贪公济私,挥霍浪费,利用手中的权力去玩弄女性、追求享乐,利用手中的权力插手工程,越权行政。殊不知权力来自人民,谁把权力视为己有,必将遭到人民的唾弃。我的凄惨下场,足以说明了这个道理。金钱不是万能的,在商品经济社会虽然不能没钱,但绝对不能利欲熏心,金钱至上。扪心自问,我虽不算贪婪至极,但推崇只有占有财富才能享受人生,因此把不该自己拿的钱,不该自己收的礼囊括在自己的口袋,中饱私囊,满足私欲。不仅没有带好班子,没有在家里作出表率,而且影响了地方干部,害了家庭成员。想想自己的行为,半点共产党员的气息都没有。对于女色,不仅是衡量社会道德的标尺,更是检验一个共产党员“初心”的试金石。入党就要戒色,这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一个共产党员的要求,而我却早就弃之脑后。把男人爱色视为英雄本色,似乎作为一个男人玩不了三个“花鼓旦”就算不了一世男子汉。极为可耻的是,我尽选小的、嫩的,与我发生性关系的三个女性都比我女儿还小。我丧失了社会公德,又抛弃了家庭美德,给他人、给家庭造成了不可愈合的伤疤。
三是垮塌三大防线,道德意识、纪律意识、法律意识严重缺失, 道德是做人的基础,是起码的要求,一个道德失范的人是不受社会尊重的;一个没有道德观念的人,那简直就是人渣。道德不仅仅体现在对女色的认识上。而且体现在对上级的忠诚、对父母的孝敬、对家人的爱戴上。对照我的所作所为,对上不忠,对父母不孝,对妻子不敬,对孩子缺少关心,对兄弟姐妹缺乏照顾、道德伦丧,可见一斑。纪律是维系一个组织的基础,作为具有先进性、纯洁性的共产党组织,铁的纪律是根本保证。而我把党的纪律当作了橡胶泥。党的纪律明文规定必须对党忠诚,而我却对党不讲真话,不敢向党组织承认自己的错误,如果初核期间我能主动、如实、全面、彻底交待自己的问题,哪会导致“双规”?党的纪律明确规定不准在用人上接受请托,而我却一再受托,导致用人不公。党的纪律明确规定不得假公济私,挥霍浪费,我却用公款消费,默许秘书给我买手表、配眼镜、甚至去买短裤背心。特别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我还顶风违纪,违规用车、违规占房、公款送礼,我行我素。这岂不是对抗中央规定,破坏党的纪律?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如此胆大妄为,目空一切,哪里还有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品格,哪里还谈得上“先进”、“纯洁”,怎么会不被党组织所抛弃呢?法律是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中央一再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心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像所说的那样,在法律面前没有“丹书铁卷”、没有“铁帽子王”。而我却去打法律的擦边球,知道组织对我采取措施,就赶紧退脏、上缴,目的不是为了逃避制裁又是什么呢?这样做即使逃脱了惩罚,但人生就没有留下违法记录?心灵就不受到遣责吗?现在回想起来,真为自己羞愧难容。一个对法纪都不敬畏的人,终究逃不脱法纪的惩罚,这是历史的必然,是铁的定律!我忠心请求组织对我作出严肃处理,让我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一个人在哪里跌倒,就要从那里爬起来,尽管前面布满荆棘,也要直接面对砥砺前行。今后我将深刻吸取这次被“双规”、被处理的严肃教训。

忏悔人:李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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