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官员曾锦春:我当纪委书记,市委书记也不敢监督我

2020-07-04贪官污吏百态 编辑:admin

死刑官员曾锦春:我当纪委书记,市委书记也不敢监督我
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于2010年12月30日被执行枪决。曾锦春尚在狱中等待判决的时候,知名反腐学者王明高等人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采访。
 
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我当市纪委书记时每年交一万,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做做样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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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确有罪,我现在是知罪、认罪、悔罪。我是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才落到今天的下场。” (《法制周报》记者 伏志勇/图)
 
备受关注的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于2010年12月30日被执行枪决。曾锦春尚在狱中等待判决的时候,知名反腐学者王明高等人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看望他,并与他进行了数次长谈。
 
曾经霸气张扬的纪委书记曾锦春,狱中已是一个满头白发的羸弱老人。在即将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巨贪曾锦春》一书中,王明高这样描述:“他脸色苍老而憔悴,眼光麻木而呆滞,双手和双脚都加着沉重的铁镣,每挪一步,身体都要随之左右晃动,显得十分艰难。”从看守所第三道铁门到审讯室不足50米的距离,他走了近5分钟。
 
在对话中,曾锦春对一审判决里的一句话——“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表示不满。他不断询问上诉改判死缓的机会有多大,对死亡的恐惧让他坐立不安。
 
他仍然期望“组织给我一个机会,搞个释放”,让他回家侍奉老母亲。他说,如果他能重新选择职业,仍然想当纪委书记,“反更多的腐败”,现在他“一看就知道什么地方有腐败,怎么去反”。
 
第一次访问后,王明高等人专程去了曾锦春的老家汝城,看望了他86岁高龄的老母亲。昔日门庭若市的曾家四层楼房,如今门庭冷落,屋里一座一人高的豪华大钟,早已停止了摆动。得知儿子因贪污入狱后,曾母的眼睛哭瞎了。她专程托王明高一行,给曾锦春带去一袋自己种的花生和红薯干。
 
看守所里写小说
 
行贿人 “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讲”,都是假的。
 
王明高:你的身体还好吧,吃住都怎么样?
 
曾锦春:身体还好,只是有时候有点三叉神经痛,老毛病了,吃住都好。
 
王明高:廉洁从政有三大忌:揽功、贪色、争名利。走到今天,你心里有些什么感触?
 
曾锦春:我给纪委干部上课时说,人如果能战胜自己,天下无敌。2000年我提出这句话,当时的初衷是纪委干部首先管好自己。我当时已经是贪官了,台上一套,台下一套。
 
王明高:在看守所里,你还做了哪些思考?有没有写一些日记和回忆录警示后人?
 
曾锦春:我花了一年的时间在省看守所里写了一本小说。题目定为《贿孽》,有35万字,内容主要是写我的受贿情况和情妇生活。看守所有人看了,说比《青瓷》写得好。
 
王明高:能总结一下是什么原因让你一步步变质、走向犯罪的吗?
 
曾锦春:不义之财不可取,侥幸之心不可有。送钱的老板没有一个好人,没有一个不是害你的。“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讲”,都是假的。你拿了钱,替他办了事,他都讲出来了。对这些人要提高警惕,他要有事,按正规程序搞,不要搞私人感情、幕后交易。搞幕后交易,他就有办法对付你,结果连我没有的事他都讲有。
 
我的亲戚朋友没有一个有钱的。我想现在搞点钱,以后可以扶助他们。名利思想也影响了我。2001年我到桂阳去观光,看到古代一个三品官,当地老百姓为他竖碑立传,千古流芳。我也想多搞些钱,等退休后到家乡投资搞建设,让百姓为我立碑,流芳百世。
 
王明高:家庭对你的影响有多大?
 
曾锦春:我变腐败,老婆也有一定责任。她还代我收了别人的钱。儿子的需求也高,也影响了我走向犯罪。老板也是无孔不入,我不认识他,他就通过我儿子送钱,求我办事。他们收的钱很多没有经过我的手,钱拿了他们就花了。
 
王明高:你一共有几个情妇?她们对你的影响有多大?
 
曾锦春:我当乡党委书记的时候,抗拒过很多诱惑,当县委书记时一个情妇都没有。主要是到郴州当纪委书记开始腐化的。卜某是第一个情妇,她利用我的关系,到处搞工程搞项目,有的我知道,有的我不知道。因为她父亲曾是我的老领导,临终前要我照顾好他女儿,我还了这个愿,以后就再没有来往了。
 
红包上交都是“做做样子”
 
制度不落实,就成了挂在墙上的月亮。
 
王明高:关于李大伦(原郴州市委书记)的情况,你当时知不知道?
 
曾锦春:我最早知道一些。有个在广州的嘉禾人称掌握了李大伦一些受贿的情况,称自己和中纪委的人有关系,要50万元才能摆平。李大伦对我说,你赶紧把这个案破了。后来就把这个人抓起来了。李大伦不清楚我搞矿山收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他搞房地产和工程收了多少钱。他儿子在永兴县搞房地产工程,几百套房卖不出去,就要县里各单位分配卖房,要单位拨款。还有市工商局办公楼和几条路的开发,李大伦都插手。
 
王明高:你是怎么看郴州市原市委班子系列腐败案的?
 
曾锦春:李大伦作为一把手没带好头,到处插手招投标、工程。当时在郴州,人、财、物都是书记说了算。
 
王明高:你认为,制度建设上存在哪些问题?
 
曾锦春:制度总的来说是好的,关键是落实。制度不落实,就成了挂在墙上的月亮。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我当市纪委书记时每年交一万,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做做样子而已。
 
当时郴州提拔干部都要按“一把手”书记意思办,先是组织部按书记的意思召开部务会,然后是书记办公会,书记同意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就是形式而已,党管干部实质上成了“一把手”管干部。
 
还有个重要问题是谁来监督纪委书记、纪委干部。我是市委副书记,又是纪委书记,谁也不敢管我。纪委应该属于同级党委领导,但对纪委书记,同级党委监督不了,纪委自己也监督不了。李大伦作为市委书记多少有些违纪,他也不敢监督我,怕我向省纪委专门报告。对于人大、政协和群众来说,纪委是党内的事,我当纪委书记的时候要搞什么就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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