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资溪徐晓洪在建房被拆事件,一批公职人员被免
2020-12-04贪官污吏百态 编辑:admin
事件经过
2008年6月,徐晓洪按照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向村委会以及鹤城镇政府提交了建房用地审批表,但未得到批复。
2011年,资溪县准备修建一条城南公路,需要征用村里的土地。根据江西省政府对被征地农民妥善解决住房、就业等问题的精神,徐晓洪拿到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证可证。
农村建房必须两证一书,徐晓洪由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而搁置建房计划。
2016年4月1日,徐家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资溪县建设局成为被告。半个月后,临川区人民法院向双方送达了传票。送达传票的第二天,资溪县建设局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直接送到了徐晓洪的手里,徐家撤诉。
2016年9月14号,资溪县国土局以涉嫌违反《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给徐晓洪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建房。
之后,徐晓洪第二次向临川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这一次的被告是资溪县国土局。2016年11月2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6年11月25日,资溪县国土局撤销了之前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老徐撤诉。
2016年12月6日下午,徐晓洪家建房被拆。
2017年1月8日,一篇名为“江西农民在建房遭强拆 执法大队长:权大于法”的报道引发社会热议。
徐家建房未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1月8日上午,该县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初步调查,徐晓洪于2016年9月份开始施工建房,墙基建设过程中不断有本组村民举报,其违反《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0条规定:农村村民因建住宅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需经村民会议同意。其该地块未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原村小组负责人擅自签字批准给徐晓洪做宅基地。村民还反映称,徐家有三套共400余平方米住房。11月28日,该组60余户中有40多户联名要求县国土局撤销徐晓洪的建设用地手续。建设过程中,鹤城镇多次派干部劝其缓建。
多名村民上访指责政府不作为
12月6日上午,在县国土局、鹤城镇等相关单位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徐晓洪又开始建设墙裙,鹤城镇30多名干职工在现场劝阻,徐晓洪及家人不听劝阻,在中午两点左右将80厘米高的墙裙浇筑完工。施工过程中,该村小组10多名群众代表再次到镇、县两级政府上访,指责政府处置不力、行政不作为。矛盾一触即发。
针对村民反映,考虑到徐晓洪建房实际情况,为避免村民双方矛盾冲突,如违建势必对徐晓洪造成更大损失,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未调查核实之前保持土地现状,要求其暂缓建房行为。并及时组织国土、建设、城管、鹤城镇等相关单位对徐晓洪抢建部分进行拆除。
调查组进驻调查
1月10日,抚州市委成立由纪委、国土、建设、规划、房管、法制等七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资溪县徐晓洪在建房被拆一事进一步展开调查。当日下午,调查组已进驻资溪县。
近日,资溪对“1.8”媒体报道中发表不当言论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公务人员作出处理。因徐晓洪在建房被拆事件牵涉面广、事情复杂,抚州市委表示,将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集中力量,抓紧时间,厘清责任,待整个事件调查清楚后再对相关人员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并将事件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