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实际需要,确保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检察院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职责的重大措施。通过许许多多当事人的切身感受,我们切实认识到枉法裁判的极度危害,此值政法教育整顿的第二轮时期,我们现主要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通过教育整顿需要整改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 民事枉法裁判案件比刑事冤假错案更为普遍,应当加强对枉法裁判案件的切实监督。
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中,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存在“枉法裁判”的问题。老百姓的切身感受是“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现实最真实的写照。
可以说,从基层法庭到最高人民法院,均不同程度的受到人情、金钱、权力的影响,法官以“本院认为”的名义(绑架着法院的名义),玩文字游戏、法律游戏,常以似是而非的手段愚弄百姓,其实质就是“枉法裁判”。所以,我们强烈建议中央政法教育领导小组坚决督促各级人民法院对反映强烈的“枉法裁判”案件作出自查自纠。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该广开枉法裁判举报的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应该切实认真加强对枉法裁判案件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枉法裁判案件,坚决追究敢于枉法裁判者的法律责任。我们认为,这既是维护法律的权威,也是促进国家法制的进步,更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 建议对所有再审申请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如果发现再审案件中的发生的错误,更应当坚决纠正,并坚决追究相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申请再审是当事人的权利,但现实情况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般的民商事案件,即使遭受了“枉法裁判”,没钱没关系,申请再审,普遍得到的回复是“经审查,不符合再审条件”给予回绝。
而另外一种情形是,得到再审的民商事案件,很多又往往都与金钱、权力、关系有关,再审案件中同样存在枉法裁判。我们认为,一、二审确实存在错误,通过再审得到纠正,老百姓十分欢迎,但现实中还存在着另外一种情形,有的再审案件中,相反把一、二审正确的判决结果给推翻了,完全是靠权力、金钱、靠关系办案。
正因为上述情形的客观存在,我们本身也掌握了大量的枉法裁判案件,所以建议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应该广纳枉法裁判受害者的举报、反映,由各级人民检察院参与,对各级人民法院经办的所有再审案件进行全面的复查,坚决纠正枉法裁判,特别是通过再审程序把本来正确的案件相反搞错的案件,国家更应该下大力气惩治,否则,法律的权威是永远也无法实现的。
我们坚信,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人都十分渴盼公平正义的法制能够得到实现。这应当是全国人民的心声,更应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不懈追求。
以上建议,恳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