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在阻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进程?

2023-04-25贪官污吏百态 编辑:admin

是什么在阻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进程?(点击原文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措施。
 
根据国外成功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该制度为反腐倡廉最根本的制度保障。
 
目前,世界上193个国家当中,已经有138个国家实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其中,同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越南是第138个加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国家。
 
2010年,越南开始着手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2011年,越南签署《联合国反贪污贿赂公约》,并在国会得以批准。
 
2012年,越南国会通过《反腐败法》,要求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的条款,副科以上干部需要公布个人财产,内容包括收入、房地产、海外资产、个人账户、及其他个人财务。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越南的领导干部,都要公布个人财产申报清单, 越南国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的个人财产申报清单,也必须在选民代表会议上公布。
 
我国1987年在国内首次提出实施官员财务申报制度,历经36年!迄今仍难以付诸实施。近年,随着贪腐现象的蔓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门上次成为全民持续热议的焦点话题。
 
那么,在世界70%国家都能顺利实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为何在我国实施举步维艰?是谁在阻止这一“阳光法案”在我国实施呢?
 
“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或许道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他们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后发现:官员财产申报制遭遇“最大的阻力来自领导阶层”。由此看来,实行这一制度“非不能也,实不为也”,看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我国实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比如,原《南方周末》总编,著名媒体人胡锡进就公开发声反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
 
胡锡进观点如下:
 
第一,公开财产,对社会的稳定不利!
 
第二,公开财产资源浪费!
 
第三,公开财产,不利于提高官员为人民服务!
 
第四,干部经得起考验,人品没问题!
 
胡锡进的观点进一步印证了“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的调研报告。
 
因此,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议案每次提出,总被有关方面以“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操作起来比较复杂”为由束之高阁。
 
也有人认为官员财产不应该公布,因为官员也享有隐私权。
 
但官员的隐私权与财产申报真的冲突吗?
 
恩格斯所说:当个人隐私甚至隐私与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个人隐私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是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再受隐私权的保护。当社会公众对政府官员的家庭财产等情况要求予以了解时,后者不能以个人隐私权相对抗。
 
因此,所谓的保护官员隐私权只不过是一种托词和借口。
 
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发布报告说: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逃到国外的党政干部国企高管等人员有1万6千人之多,他们带走了8000亿人民币。人均携带5000万人民币!
 
腐败官员携带大量资产外逃,不反造成国家财产巨大损失,也严重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
 
如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早日完善并实施,就能有效扼制贪腐现象的发生。
 
还有一个积极的意义:贪腐分子中,并也不乏优秀的官员,但制度的漏洞和金钱的诱惑,使他们走向不归路!
 
如果有完善的制度避免他们犯错误,其意义不仅仅是扼制了贪腐,同时也是挽救了党的干部。
 
毕竟,国家培养一名高级干部,付出的精力和财力也相当可观。他们走向贪腐不归路,也是国家巨大的人才损失。
 
所以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迫在眉睫。阻挠该制度实施的人或群体,他们只看到个人或群体的暂时利益,但可曾认真想过自己和国家的未来?
 
国家繁荣富强,才有中华民族的复兴!中华民族的复兴,才有我们每个人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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