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中医求证无门难行医
2017-05-11医者之声 编辑:admin
这是一种让人十分困惑的现象:一方面广大农民缺医少药,另一方面,大批民间中医却又因得不到行医资格而困守家中。专家呼吁,不能用西医标准来要求中医,削足适履只能适得其反。
杭州一名老中医,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时在祖方基础上研制“疏肝消积散”,为许多肝癌、胰腺癌病人解除了痛苦。行医35年成果累累,却一直没有职称,考取的执业资格又被撤消,丧失了行医权利。
湖南一老中医多年来一直为十里八乡的农民看病,其资格和执照近来被注销并处罚款和没收药品。
上海一位五代名医传人,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并被多家单位聘请,却至今没有职称和“合法”执业资格。他大声疾呼:给名老中医和没有职称的世家名医一条生路!照此下去,再过50年名医名药必将灭绝。
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中医药发展研究会秘书长袁晖尧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民间、个体中医人数不止百万。他们利用祖传或师承的一技之长,为当地百姓解决看病难问题,许多人享有较高声誉,病人来源不仅限于当地。但按现行的西医化管理政策,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没有取得也无法考取职业证书和执业资格,有些在上世纪十年代已获得合法行医资格的老中医,最近也被取缔。“行医几十年,一朝失资格”令众多民间中医和有关专家十分不解。
近日,中国科技信息技术中心“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研究员贾谦、助理研究员仲海亮在中医药比较发达的湖北、安徽、贵州等地调研时发现,民间中医求证无门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医师资格认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进行,新中药的评审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进行。贾谦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卫生人员认为这种做法制约了中医药的发展。
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中医药条例》,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才能从事中医医疗活动。而现行执业中医师考试制度均要求考西医知识(约占考试内容的2/5),民间医生大都因西医知识不足过不了考试关。这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事实,目前没有正规学历而靠师徒传承的中医已不可能获得行医资格。据贾谦的了解,安徽绩溪县卫生局从未组织过这样的考试,所以很多老中医没有资格证,无法行医开药。
贾谦说,《药品法》是模仿西方药物法规建立起来的法律,比较适合西药,却忽略了中医药的特色。几千年来,一个合格的中医必须会认药、会炮制、会制丸散膏丹,这是他们的一项基本技能。然而,《药品法》规定中医不能使用自制丸散膏丹,不能自己炮制饮片,否则就是假药。这使许多老中医和农村的偏方、验方、单方以及许多宝贵经验失传,传统医学发展受到了重大伤害。
从总体来看,我国中医的数量呈现不断减少的趋势。上世纪20年代,我国有中医80万人,1949年有50万人,现在只有27万人。据课题组对一些地区和县级中医院的调研,大部分中医院中只有10%的中医能开汤药处方。也就是说,真正能用中医思路看病的不过3万人。我国的人口从4亿增加到今天的13亿,而中医却从80万人减少到3万人。
采访中,许多专家对上世纪70年代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赞不绝口。那时候,我国以占世界1%的卫生费用,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而人均期望寿命则与发达国家不相上下,这一成就被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卫生界视为奇迹。而农村合作医疗提倡的甚至是主要的治疗方法,就是最初级的中医药疗法——“一根银针、一把草药”的“土方土法”。这也是当时农村合作医疗“主力军”——“赤脚医生”使用的主要治疗手段。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阻碍农民致富的主要原因。为9亿农民的生存质量和健康水平计,专家们建议,应重新审视现行中医药方针导向及管理政策,制定支持、保护、扶植、鼓励身怀绝技和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个体中医的宽松政策。贾谦说,要像过去培养赤脚医生一样,为农村大量培养初级中级中医药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在规范的基础之上逐步放开农村个体行医和私人诊所,其中特别要鼓励开办中医诊所。放宽对成立个体中医院的审批限度。对于有好的疗效、有多年丰富临床经验的并为广大群众认可的个体中医师,放宽对他们的审批限度,对中医诊所,不能用成立西医院的设备、床位及所谓的高级职称人员配备的条件来要求。为造就千百万真正的中医药人才创造体制和物质条件。
专家们认为,受国情国力所限,我国不应也不可能采用西方的医疗卫生保障模式。中医医疗服务应作为保障13亿中国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得到应有重视。
杭州一名老中医,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时在祖方基础上研制“疏肝消积散”,为许多肝癌、胰腺癌病人解除了痛苦。行医35年成果累累,却一直没有职称,考取的执业资格又被撤消,丧失了行医权利。
湖南一老中医多年来一直为十里八乡的农民看病,其资格和执照近来被注销并处罚款和没收药品。
上海一位五代名医传人,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并被多家单位聘请,却至今没有职称和“合法”执业资格。他大声疾呼:给名老中医和没有职称的世家名医一条生路!照此下去,再过50年名医名药必将灭绝。
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中医药发展研究会秘书长袁晖尧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民间、个体中医人数不止百万。他们利用祖传或师承的一技之长,为当地百姓解决看病难问题,许多人享有较高声誉,病人来源不仅限于当地。但按现行的西医化管理政策,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没有取得也无法考取职业证书和执业资格,有些在上世纪十年代已获得合法行医资格的老中医,最近也被取缔。“行医几十年,一朝失资格”令众多民间中医和有关专家十分不解。
近日,中国科技信息技术中心“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研究员贾谦、助理研究员仲海亮在中医药比较发达的湖北、安徽、贵州等地调研时发现,民间中医求证无门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医师资格认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进行,新中药的评审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进行。贾谦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卫生人员认为这种做法制约了中医药的发展。
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中医药条例》,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才能从事中医医疗活动。而现行执业中医师考试制度均要求考西医知识(约占考试内容的2/5),民间医生大都因西医知识不足过不了考试关。这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事实,目前没有正规学历而靠师徒传承的中医已不可能获得行医资格。据贾谦的了解,安徽绩溪县卫生局从未组织过这样的考试,所以很多老中医没有资格证,无法行医开药。
贾谦说,《药品法》是模仿西方药物法规建立起来的法律,比较适合西药,却忽略了中医药的特色。几千年来,一个合格的中医必须会认药、会炮制、会制丸散膏丹,这是他们的一项基本技能。然而,《药品法》规定中医不能使用自制丸散膏丹,不能自己炮制饮片,否则就是假药。这使许多老中医和农村的偏方、验方、单方以及许多宝贵经验失传,传统医学发展受到了重大伤害。
从总体来看,我国中医的数量呈现不断减少的趋势。上世纪20年代,我国有中医80万人,1949年有50万人,现在只有27万人。据课题组对一些地区和县级中医院的调研,大部分中医院中只有10%的中医能开汤药处方。也就是说,真正能用中医思路看病的不过3万人。我国的人口从4亿增加到今天的13亿,而中医却从80万人减少到3万人。
采访中,许多专家对上世纪70年代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赞不绝口。那时候,我国以占世界1%的卫生费用,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而人均期望寿命则与发达国家不相上下,这一成就被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卫生界视为奇迹。而农村合作医疗提倡的甚至是主要的治疗方法,就是最初级的中医药疗法——“一根银针、一把草药”的“土方土法”。这也是当时农村合作医疗“主力军”——“赤脚医生”使用的主要治疗手段。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阻碍农民致富的主要原因。为9亿农民的生存质量和健康水平计,专家们建议,应重新审视现行中医药方针导向及管理政策,制定支持、保护、扶植、鼓励身怀绝技和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个体中医的宽松政策。贾谦说,要像过去培养赤脚医生一样,为农村大量培养初级中级中医药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在规范的基础之上逐步放开农村个体行医和私人诊所,其中特别要鼓励开办中医诊所。放宽对成立个体中医院的审批限度。对于有好的疗效、有多年丰富临床经验的并为广大群众认可的个体中医师,放宽对他们的审批限度,对中医诊所,不能用成立西医院的设备、床位及所谓的高级职称人员配备的条件来要求。为造就千百万真正的中医药人才创造体制和物质条件。
专家们认为,受国情国力所限,我国不应也不可能采用西方的医疗卫生保障模式。中医医疗服务应作为保障13亿中国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得到应有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