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堂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人生哲学 > 百姓深思 >  > 正文

侵占邻居家耕地修路并拒绝复原 他被判刑一年

2021-03-13 18:44正中堂正中堂

侵占邻居家耕地修路并拒绝复原 他被判刑一年

本是邻居,一方却趁着另一方不在家时,将其承包的土地占用修路。法院判决,占用修路一方应将便道予以清除。执行完毕后,修路的一方又采用堆积建渣的方式占用邻居的耕地修建道路。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一批“拒执罪”典型案例,案件中的居民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

原来,泸州叙永的祝某与淡某、付某系邻里关系。淡某、付某趁祝某外出务工期间,将房屋和田地托人照管,在未征得祝某及村、社同意下,占用祝某家承包的土地,修建了宽约一米的硬化便道。通过村、社干部多次协调,均未达成一致意见。祝某遂向叙永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淡某、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占用祝某承包土地修路的行为,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占用祝某承包土地修建的硬化便道予以清除。

判决书生效后,淡某、付某未履行。在执行中,淡某教唆其80多岁的父亲阻挡执行。执行法官将淡某带离执行现场并采取拘留措施,并要求其家属将老人带离,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案件执行完毕之后,淡某又陆续采用堆积建渣的方式占用祝某的耕地修建道路,祝某遂提起刑事自诉。经法院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淡某家属代其履行完毕义务。

法官介绍,本案系行为履行,淡某在执行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完毕后,又故意采取其他方式侵权,已对执行标的构成妨害行为,其行为是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延伸,依法仍应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