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案下访,检察长决定自己包案
带案下访,检察长决定自己包案
对苏某来说,2021年的春节是近40年来自己过得最有年味儿的一个年。一桩40多年的积案随着福建省检察院积案清理办案组的介入得以化解,苏某因此过上了踏实日子,安度晚年了。
? 这一年的1月,福建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积案清理办案组被最高检通报表扬。
难啃的案
信访积案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排查出来的积案,有的久访不决,有的时间跨度长,短则一两年,长的几十年,有的跨部门、跨地区、跨省份,不是一个环节、一个办案单位就能搞定的,这是许多积案化解的难点所在。
2020年4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明确表示:“无论信访问题多难,我们都要敢于面对,有担当有作为,按照最高检的部署要求,咬定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感同身受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用信访积案清理的成果来检验工作成效。”
“实际上,对积案的排查清理,我们在2019年10月中旬就已着手,并当作‘一把手’工程和全院性工作来抓,领导挂帅出征,部门全力配合,力求清案‘三个效果’相统一。”福建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郭鹤告诉记者。
2019年10月,最高检党组第五巡视组在福建省检察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视工作,巡视期间交办了169件群众信访件。对这批信访件,福建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班进行梳理,实行领导“大接访”。霍敏和班子成员、厅级领导干部分成刑事和民行两个大组进行全包案化解。
“在领导大接访过程中,省院党组看到一系列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对最高检部署开展的信访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更有底气、更有信心。”该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刘振浩回忆,最高检通报的福建8件信访积案,都是难啃的疑案难案。因此,领导决定成立办案组,以敢啃“硬骨头”来引领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办案组自我加压,把信访积案清理专项活动和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大接访”活动相结合,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积案清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对最高检通报的信访积案,以及近年来重复信访问题进行一次大“清仓”,层层抓排查,共梳理出信访积案410件,并逐一了解情况,形成报告,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我们是一个团队,但在推进积案化解过程中,我们不只是对个案的化解,还和其他业务部门加强配合,齐抓共管,推动全院和整个系统一同发力。”郭鹤告诉记者,在化解积案“一盘棋”格局中,检察长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实时掌握工作进展;办案组具体负责,一线指挥,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作,形成强大合力。
记者注意到,办案组8名成员中,省院第十检察部的刘振浩、吴展翼、吴青、李禄忠、吴静怡,均多年从事信访工作,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的荣誉。有的是优秀公务员,有的是一等功获得者,有的获五四青年奖章、优秀接待员、三八红旗手称号。而来自福州、莆田、南平三市检察院的吴诗疆、张杰飞、陈瑞珠,则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都是化解信访积案的好手。
办案组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团队优势,加强对下督导,不断分解细化工作任务,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领导接访常态化机制,以领导接访活动推动信访积案一件一件化解。截至2020年底,对排查出的410件信访积案,各级领导接访了266批次,其中省院领导接访21批次,最高检通报的8件积案都得到及时清理。
带案下访
大检察官决定自己包案
“办案组化解积案之道还在于,各级院党组和检察长是坚强的后盾!”郭鹤介绍,领导重视积案化解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许多疑案难案得以化解的关键,所谓“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
对苏某来说,2021年的春节是近40年来自己过得最有年味儿的一个年。一桩40多年的积案随着福建省检察院积案清理办案组的介入得以化解,苏某因此过上了踏实日子,安度晚年了。苏某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发生在70年代,那时刑诉法还没颁布实施;而他被羁押十多年释放时,国家赔偿法也未制定;多年信访申诉,他的诉求未能妥善解决,2014年他到省检察院信访时,还处于“挂案”状态。
“这个案件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很长,原来的承办单位因区划调整都不存在了,化解难度之大可想而知。”案件交到莆田市检察院后,该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杰飞全面摸排案情,上下协调沟通,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2020年4月,当办案组把苏某案信访历程及接访情况上报后,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大检察官霍敏决定自己包案,审阅案件材料,与专家、办案组研究矛盾化解措施。
“没想到,三级检察院这么重视我的信访,更没想到省检察院检察长还亲自接访,解决了我几十年来的操心事,我不会再信访了!”苏某表示。
“许多积案的成功化解,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种韧劲攻坚克难。”福建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吴展翼介绍,“每一个信访积案都具有其特殊性,化解方法都不是一个模式,我们不能用完全相同的思路去解决。”
比如,不同办案人员、不同部门对积案性质的认识可能出现分歧,化解过程需要不断沟通协调,凝聚共识,形成统一处理意见;有些信访案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形成“案中案”“连环案”;有的案件经过多年信访,情况不断变化,申诉人的诉求早已超出案件本身。
为此,办案组向着“事要解决”的目标努力,精准把脉积案特点,坚持因案制宜,做到一案一策。他们先后采取挂牌督办、跟踪督促、上下联动、帮扶救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陈年积案多元化解。“虽然工作量大,案件化解难,经常加班加点,但每次看到工作有推进,就感觉值得了。”三级高级检察官李禄忠这么说。
将心比心
把群众信访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老林夫妇家在永泰县的偏僻山区,他们的儿子多年前因与人发生争执,被捅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凶手被判处无期徒刑,却没有能力赔偿。夫妻俩已年过六旬,还要赡养80多岁的老父亲,老年丧子又身患疾病的他们,日子越发艰难。因此,老林走上信访路,没想到这条路一走就是10年。
听完老人的诉说,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原福州市检察院专委吴诗疆带领控申部门经办人员,会同永泰县检察院检察官赶往老林家中,并向乡村干部、周边邻居了解老林家的生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救助。
现在,老人拿出一部分救助资金用于养蜂,当地政府给予优惠政策。同时,提供竹器原材料给老人从事手工编制,帮助收购和推广老人编制的竹器。老林说,检察机关和政府的救助帮他们一家渡过了难关,相信家里的生活会好起来的。
“对待信访群众,我们要换位思考,站在他们的角度,将心比心,把群众信访当成自己的事来办。”这是南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陈瑞珠接访16年的工作感悟。
27年前的一天深夜,郑某等人窜入在南平武夷山打工的滕某夫妇的住处,趁其熟睡之际,将不满6个月大的婴儿盗走。案发后,郑某等4人先后被抓获归案、判刑。因为儿子失散,滕某的妻子精神失常,滕某为找儿子产生了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为此,提起民事诉讼。该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滕某为此层层申诉,最后向最高检申请监督,经过审查,结论仍是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2020年4月,该案交由南平市检察院办理。陈瑞珠介绍,原审法院判决正确,滕某的诉求确实不合法律规定。滕某走完了所有的法律程序,驳回申诉、不予立案监督也都是依法作出的,实体、程序公正。但是,儿子被盗一事确实给滕某家带来极大痛苦和悲伤,让他们背上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令人同情。
滕某户籍在重庆,案发地在福建,信访跨省、跨部门。陈瑞珠介绍,接到工作任务后,南平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和她即前往武夷山,与当地政法委、检察院会商,联系重庆相关部门,共同商讨化解事宜。最终,通过多方努力,对滕某实施国家司法救助,这起长达27年的信访积案得以化解。
在接访化解积案过程中,信访人或因不理解、认识有误区,或心中有苦有屈,诉求中也伴着哭声骂声埋怨声。办案组的同志总是以一种同理心看待,用情怀和担当解决信访群众急难愁盼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他们还积累总结了推动多元化解的“四个坚持”做法。
——坚持法治思维。厘清是非,不和稀泥,坚守法治底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积案,始终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维护信访群众权益。
——坚持调卷核实。不管案情是否复杂,都要在充分听取信访人诉求的基础上,由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调阅案件资料,进一步核实情况。
——坚持公开听证。实行“能听证、尽听证”原则,摆事实、讲道理、说法理,提出化解积案意见,既听信访人陈述,又听各方看法,接受社会监督,在阳光下处理案件。
——坚持疏导释法。对信访诉求没有法律依据或不合理的,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生活困难的信访人,视情进行司法救助或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社会救助。
以案为鉴
反向审视从源头加强防范
“办案组始终保有钻研动力与创新热情,立足本职岗位大胆创新实践,在控申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不断前行。”福建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吴静怡介绍。
在推进积案清理过程中,他们实行“周督办”“月通报”制度,编发积案清理活动专刊,发布领导接访、化解矛盾、息诉罢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材料,推动各地工作平衡发展。另一方面,针对积案清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信访背后的法律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撰写类案分析报告,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同类问题的集中处理解决。
第十检察部曾收到武夷山市毛某反映其身份被犯罪嫌疑人徐某冒用的来信,经审查,认为来信内容可信、诉求合理,及时向下交办,经三级检察院共同努力,该案得以纠正。
2020年初以来,厦门、南平、宁德辖区又发生三起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案。身份被冒用给当事人生活工作都带来极大影响,有的银行卡被冻结,有的被作为可疑人员在出行时受到盘查,有的谋职就业时莫名遭拒,有的影响到孩子的入学。信访问题由此引发。
接到相关信访件后,办案组迅速与案发地所在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主动走访省公安厅信访室,共同做好犯罪人员冒用他人身份问题的处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起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合力纠错工作机制,促进有关信访案件的处理。
近年来,冒用身份问题的类案信访问题时有发生,福建已处理多起,这引起了办案组的思考。“可见,犯罪人员冒用身份问题并不是局限于某地、某案、某部门的个别现象,需要统筹相关部门共同处理,从清理错案、加强调研、建立制度、预防新案等方面加强工作。”吴展翼认为,化解积案,去存量、减增量,与时间赛跑,还须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范。
针对近年来各地陆续发现的19件反映犯罪人员冒用身份问题的申诉案件,办案组进行了分析研判,从个案、类案、制度等多方面推动问题解决,联合有关市县检察院及时监督纠错;主动走访省公安厅,赴霞浦县、武夷山市开展调研座谈,形成《关于犯罪人员冒用身份问题的类案分析报告》。
报告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专项工作,集中排查清理冒用身份案件,加快办案进度,有效纠正错误,尽快给当事人作出答复;组织专家学者开展调研工作,从法理层面厘清问题,为司法实务提供指引,为制度建设奠定基础。
报告还提出,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审查和预防制度,在诉讼阶段消除隐患;错误发现制度,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建立与此相关的办案责任追究机制;纠错与补偿制度,彰显公平正义;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辅助制度。运用信息技术,建立更为清晰规范的电子化公民身份档案体系,规范不同系统间的信息共享互导,依法、依规、依程序使用公民身份信息数据。
这份报告引起福建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并作出批示。在调研报告基础上,第十检察部组织专人研究,制定《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指引》,从审查登记、分类处理、依法纠错、反向审视、化解矛盾等五个方面规范控申办案工作,下发全省控申部门执行。
近日,记者走进福建省检察院12309服务大厅,办案组的成员们依旧在岗忙碌。“我期待,信访量一年一年下降,因为,我和我的战友们一直在努力!”刘振浩向记者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张仁平 黄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