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最高的人民法院、不要犯官僚主义
陈中华:最高的人民法院、不要犯官僚主义
当前,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登记接谈须知中规定:对于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来访,由高级人民法院接待处理。从此规定中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官僚主义相当严重。在目前只有上级才能管得了下级的情况下,人民有冤时,没有上级的直接查办,是根本得不到解决的。
以上这二位法官就难以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可想老百姓有多难!目前,有些地方人民法院的法官对法律的任性解读,任性判决,造成了案件裁判决后,当事人不得不再去申诉,申诉再申诉,造成信访局门庭若市,信访局又当了转信局,一级一级地向当地转,有的甚至被转到被举报的官员手中。怪不得有些被举报的官员恶狠狠地对举报人说道:你别说到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去告我,你到联合国告我,我也不怕,你也告不赢。导致一些状告无门的人,像胡文海和杨佳一样,自行执法,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最高人民法院无疑就是这道最后防线的终极守护者,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上诉和申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要直接审判,绝不能犯官僚主义,发回地方法院重审。司法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生死存亡。这是早有结论的,但是如今许多人对此还缺乏深刻的认识。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
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不公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不要小看两个农民因一块屋地、一头耕牛所打的官司,更不要因为这样的官司很小就认为徇私枉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法官头顶上的国徽可不是用来吓唬老百姓的,而是提醒我们肩负关系到党国政权存亡重任的。
人民到中央上访,主要原因是因为老百姓不相信地方政府,其实质也是人民对中央信任的一种体现。中央应该直接查处,绝不能当中转处,人手不够可以招聘,起初工作量是会大些,但过段时间就会少了。只要中央直接查处,各地就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各地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就不会产生访民,老百姓也就不会变成“老不信“地方政府,从而从根本上老百姓上访的问题。维稳要先维权,维权方能维稳,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就是维权,单纯维稳,不解决具体的利益问题,是治标不治本,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久而久之还会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一定要知道这个逻辑。党要加强对司法的全面统一领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判决要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暴力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严惩不贷。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