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百姓苦久矣
城管、农管的毒瘤(点击视频)
司法现状揭露(点击视频、视频1)
天下百姓苦“证”久矣,农民建房有多难?(点击原文、原文2、视频1)
天下百姓苦“证”久矣!准生证、独生子女证、户口本、居住证、暂住证、学籍证、缴纳社保证明、技术职称证、结婚证、离婚证、退休证、死亡证明、骨灰存放证……从生前到死后,人的一生究竟要办多少证件?有相关机构作出过统计:“我国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相关的各类证件、证明多达400多个,其中常用的有103个之多”。这其中又涉及到多少个政府部门?要盖多少公章?真是谁办谁知道、谁办谁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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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百姓苦“证”久矣,农民建房有多难?(点击原文、原文2、视频1)
天下百姓苦“证”久矣!准生证、独生子女证、户口本、居住证、暂住证、学籍证、缴纳社保证明、技术职称证、结婚证、离婚证、退休证、死亡证明、骨灰存放证……从生前到死后,人的一生究竟要办多少证件?有相关机构作出过统计:“我国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相关的各类证件、证明多达400多个,其中常用的有103个之多”。这其中又涉及到多少个政府部门?要盖多少公章?真是谁办谁知道、谁办谁流泪!
近日,农村农业部张天佐司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讲话:农民想要建设宅基地,凭《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可以搭建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宅基地了。
张司长轻描淡写的一句讲话,在老百姓间却引起吐槽一片,用“一石激起千层浪”来描述当前老百姓的反应是一点也不为过。也许张司长认为,或也许那些政策研究专家以为:办两个证不就跑两个部门的事吗?何必把我们骂的这么惨,还把我们叫为“砖家”?
殊不知,就这两个证,最少牵扯到七八个部门,而且不是每个部门去一次就能办成的!碰上部分故意吃拿卡要的公务员败类,一年半载你就是跑断腿也办不下来,全然不顾老百姓一家人窝在破房危房里瑟瑟发抖。才说要精简,现在又新增加了一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知道这个部门又需要老百姓提供哪些证明资料了?精简队伍、优化审批流程,全程电子操作,公正公开透明才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政府应该公示办这两个证要花多少钱?哪个部门超出这个费用,老百姓可以向纪检部门检举投诉,相信此举定会让一些想伸手的公务员不敢伸手!
新地基、新地块审批审核用时会长些,可以理解。老宅翻建也要这么繁琐的流程走一遍,这就是给农村老百姓故意设门槛,变相为难老百姓。也怪不得老百姓民怨沸腾,对政府多持怀疑态度,长此以往,政府公信力也将荡然无存。专家们只有深入基层、多倾听百姓的声音,才能制定出更多利国利民的前瞻性政策!
让我们来梳理一下,农户申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的五步程序。张司长和政策研究专家们,你们也来感受一下,农村建房有多难,有多繁琐!
一,农户书面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或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建房的书面申请材料(一表一书),即向村民小组提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二,村民小组讨论。村民小组收到农户用地建房的书面申请(一表一户)后,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在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在《农户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组长签字、村民小组盖章后,应将农户书面申请(“一表一承诺”)、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三,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收到村民小组交来的“一表一承诺一记录”等申请材料后,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村级组织负责人签字、村委会盖章后,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乡镇政府审核批准。乡镇政府收到村级组织交来“一表一承诺一记录”的材料后,组织内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等部门进行联审联办,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综合各部门意见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批,具体程序如下:
四-1,自然资源部门审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照本省(区、市)有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上“自然资源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2,征求其他部门意见。农村宅基地和建房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这些部门的意见,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上“其他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3.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并提出审批建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上“农业农村部门审查意见”上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4.乡镇政府审批,发放“一书一证”。乡镇政府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条件具备的地方,由乡镇直接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以适当方式公开。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五是农村宅基地和住房验收。
五-1.审查到场。收到村级组织交来的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材料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做到“审查到场”,不得只在办公室审查。
五-2.放线到场。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做到“放线到场”,不得只在办公室指挥。
五-3.验收到场。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在“验收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乡镇政府根据验收单位意见进行审批,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做到“验收到场”,不得坐在办公室验收。
五-4.证书颁发。通过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县级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确保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更可恶的是,这些年, 基层政府各部门某些官员蔑视法律、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并且忽悠老百姓把合法之事“故意制造”成为“违法”之事,搞的老百姓见官必仇,各部门有良知的官员也都深恶痛绝但又不敢言,老百姓的血基本上被贪官污吏吸干了。如,我区(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的不少老百姓按照“一户一宅”国家法规完全可以办理合法建房手续的,但镇、区政府官员就是借各种理由不给办(实际上是让下属官员“合法”敲诈勒索老百姓),下属官员便利用党政一把手在会议上说的暂停审批或“口头指示”为借口而忽悠老百姓,先是口头答应让老百姓先建,“许诺”建好之后再补办建房手续。但是在老百姓把房子建好之后,自然资源局等有关执法部门便找上门说老百姓未批先建、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证》等合法手续属于违法建筑,然后便敲诈勒索和处罚老百姓。可恶的是,老百姓被敲诈和处罚之后也还是不给办合法手续,换了官员又来敲诈勒索。如果“不疏通”官员,官员就“依法”折除,广大老百姓只能哑巴吃黄连。本来按照“一户一宅”国家法规合法反而成为“违法”,而且花钱还消不了灾不给补办手续,给后任的官员留下能够继续敲诈勒索老百姓的“谋财后路”。不少老百姓房子建好10来年,遭到多次勒索和处罚,至今也没有得到合法手续,搞得广大老百姓时时紧张、天天担心、月月不安、年年提心吊胆、生活在恐怖中而成为“精神病、忧郁症、癌症”的悲惨境地,多少美好的家庭被官员们欺骗、忽悠搞的妻离子散、人财两空,老百姓有苦难言呀!更谈不上安居落业(点击原文、原文2)。
更可恶的是,这些年, 基层政府各部门某些官员蔑视法律、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并且忽悠老百姓把合法之事“故意制造”成为“违法”之事,搞的老百姓见官必仇,各部门有良知的官员也都深恶痛绝但又不敢言,老百姓的血基本上被贪官污吏吸干了。如,我区(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的不少老百姓按照“一户一宅”国家法规完全可以办理合法建房手续的,但镇、区政府官员就是借各种理由不给办(实际上是让下属官员“合法”敲诈勒索老百姓),下属官员便利用党政一把手在会议上说的暂停审批或“口头指示”为借口而忽悠老百姓,先是口头答应让老百姓先建,“许诺”建好之后再补办建房手续。但是在老百姓把房子建好之后,自然资源局等有关执法部门便找上门说老百姓未批先建、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证》等合法手续属于违法建筑,然后便敲诈勒索和处罚老百姓。可恶的是,老百姓被敲诈和处罚之后也还是不给办合法手续,换了官员又来敲诈勒索。如果“不疏通”官员,官员就“依法”折除,广大老百姓只能哑巴吃黄连。本来按照“一户一宅”国家法规合法反而成为“违法”,而且花钱还消不了灾不给补办手续,给后任的官员留下能够继续敲诈勒索老百姓的“谋财后路”。不少老百姓房子建好10来年,遭到多次勒索和处罚,至今也没有得到合法手续,搞得广大老百姓时时紧张、天天担心、月月不安、年年提心吊胆、生活在恐怖中而成为“精神病、忧郁症、癌症”的悲惨境地,多少美好的家庭被官员们欺骗、忽悠搞的妻离子散、人财两空,老百姓有苦难言呀!更谈不上安居落业(点击原文、原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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