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贪腐案件绝不是贪腐那么简单,“内鬼高官”才是最大威胁
2月4日,北京青年报旗下的账号“政知道”曝出一条惊人消息,让我深感担忧和焦虑。
这篇报道的标题是:《经中央批准被处分的70岁“内鬼”,被捕了!》
我们先来看看案件的主角及案情:
据最高检2月4日消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立宪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个案件的主角身份有两个:第一,他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第二,他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的纪委书记。
专管廉政建设、维护党纪国法的纪委书记成为贪腐分子,足以令人震惊了,但更令人震惊的是案情。
我们再来看看案情,的确令人有“惊悚”的感觉。
根据“政知道”报道对刘立宪的案情,是这样定性的:
“经查,刘立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规获取境外身份并长期隐瞒不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旅游活动安排;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这个案件当中涉及的贪腐问题,与其它那些贪腐分子大致相同。
但有一条犯罪事实,实在令人震惊。这就是“违规获取境外身份并长期隐瞒不报”。
什么背景的人可以获取境外身份?作为一个省部级高干,为什么要获取境外身份?
这里的“境外”,大概率是指西方国家。主要是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欧盟等一些国家。这些国家,是很多中国人设法移民的国家,也是一些有犯罪问题、缺乏安全感的富豪和高官作为“退路”的目的地。
而“政知道”对其使用了“内鬼”一词,那就说明其案情还可能有着出卖国家利益的问题,是被美西方收买的“卧底”。
这样的案情,其实已经非常明确地解答了为什么中国工商银行会在美国上市的原因。作为国家经济金融命脉的国有银行,任何人只要持有其股份,那就一定稳赚不赔。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刘立宪作为一个省部级干部,能够获得“境外身份”的原因,要么是一种“奖励”,要么是他提前给自己留好了后路。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个问题:作为中国的省部级干部,能够获得“他国身份”,大概率是那个国家以“特殊程序”给予他的国籍。
这样的情况,那就存在其犯罪行为当中有“间谍”的嫌疑了。这才是最令人焦虑甚至恐怖的地方。
更令人不安的是,此人的伪装手段极其高明,欺骗了党和国家,竟然曾经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厅副厅长、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检察技术局局长、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等职不说,还在2014年至2017年,担任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副组长,参加过多轮中央巡视。
如此贪腐分子和拥有外国身份的人,竟然担任过国家如此重要的职务,给我们什么警示?什么教训?未来应该怎样杜绝此类问题?
我还是重复之前发表过的观点:要想杜绝贪腐,真正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手段,那就是降低“死刑门槛”。比如,贪腐100万的起点刑期就是无期徒刑,达到500万甚至200万的一律判处死刑,且不管是否追回贪腐资金,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
事实已经证明了一条真理——“最大的威胁来自于内部”。贪腐问题才是中华民族的最大威胁,“内鬼”才是中华民族的最大敌人,必须对他们下狠手才行,更必须通过法律遏制贪腐与“内鬼”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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