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弹性实在惊人,从死刑变成了无罪
司法腐败毁掉了不少民营企业。我们确实有一些最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不是在监牢,就是在去监牢的路上。同一件事情,司法操作的空间实在太大了,司法权力缺乏监督某些人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回顾这些已纠正的错案,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我感到的是一种锥心之痛。
案例一
段琪桂女士案子最为离奇。她是一位优秀的澳籍华人。十多年前,为了报效祖国,她自筹资金数亿元,漂洋过海回国创办企业,并为国家的福利事业捐款数千万元。段琪桂人生经历了一段从被法院认定贪污判处死缓,到再审改判无罪的大起大落。
1994年5月,段琪桂受中山中旅(集团)公司委托,担任其全资下属银华公司与上海市卢湾区市政建设公司合资的华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5年1月,银华公司因资金问题无力继续开发涉案项目,约定将银华公司在华兴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段琪桂开办的澳门泰琪公司,澳门泰琪公司全额支付了银华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股权转让金共计600万美元。
华兴公司更名为上海泰琪公司。此后段琪桂在上海先后设立多家企业为建设涉案项目进行融资,并陆续向银华公司付款1600万元人民币。至1997年上半年,涉案项目已达转让条件。1997年9月,段琪桂将上海泰琪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到段琪桂开办的公司名下。
段琪桂因此被控犯罪,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段琪桂死缓,追缴违法所得。段琪桂上诉后,二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改判其有期徒刑十四年,追缴违法所得。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指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广东省高院再审认为,1995年1月股权转让协议客观真实。段琪桂处分涉案项目,既不属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也不是非法侵占公司资产,而是依法行使股东权的行为。据此,该院于2023年3月宣告段琪桂无罪。
案例二
1999年1月,甘肃永昌县农机公司老板赵守帅,被河南新乡警方“跨省”强制带走。此后,新乡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2018年7月,新乡中院经重审后下达判决,赵守帅及其公司无罪。他愤然向法院提出了总计21.6亿元的赔偿申请。
原审判决书称,永昌县农机公司向新乡市第一拖拉机厂订购各种型号拖拉机142台,但收到货后,仍有76万余元的货款未向拖拉机厂付款。法院认为,农机公司及法人赵守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货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而赵守帅称,他们当时年销售额上千万,根本没必要故意拖欠70多万欠款,当时只是在价格上产生了一些纠纷。这是一起典型的公检法插手经济纠纷案。他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实际服刑11年6个月后出狱,从此开始了不断的申诉。2016年9月,河南省检察院向河南高院抗诉,认为该案“判决确有错误”。
赵守帅的两名辩护人表示:“这是一起公安机关介入经济纠纷而引发的错案。”2018年7月,新乡中院作出重审判决,判处赵守帅及其公司无罪。之前赵守帅被判刑之后,屋漏偏逢连夜雨,甘肃省金昌市中院的一份民事判决,又夺走了他的巨额资产。
2001年6月,金昌中院裁定,农机公司1019.64平米的办公楼、18套楼房、12间车库、18间小房等数亿元资产归农行永昌支行所有,抵顶所欠贷款与利息。但这是一场“缺席审判”。债务纠纷案开庭时,赵守帅已经在河南新乡警方的看守所里,他对此事并不知情。
2013年12月,兰州中院再审判决撤销原判,请大家看好,农机公司仅仅只需要支付永昌农行支行逾期贷款本金2万及逾期贷款利息4850元。紧接着,赵守帅向兰州市中院申请返还涉案房产。赵守帅与农行多年来多次交涉,其资产返还一直是步履维艰。
一个人的自由,一个企业的前途,一大笔资产,就这样被剥夺。为两万元剥夺人家上亿资产,他们法槌一落只需要一天就可以判决,但人家需要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来翻案。中国这样的事情太多太多了。司法领域需要改革,需要加强监督,特别要杜绝这种故意害人,故意错判,故意枉法,让你半辈子爬不起来的司法错案。
各位网友,我们司法的弹性,此案创造了最大纪录,一个死刑缓期的犯人,经过18年的审查最后宣告无罪,你惊不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