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理的人打不赢官司,那这样的事实就证明法官不是维护有理的一方。没有理的那一方得到维护,而有理的这一方得不到维护,那这样的法官不是在犯罪那还是什么呢?那我们还要打什么官司呢?去把有理的事实、证据固定成无理的?去把有理的事实证据弄成失败的?那这样的法官是不是偏离了国家主导的正确的价值导向?那这样的法院有什么公信力?法院的公信力不是被法官消耗殆尽那是什么?
所以,我个人坚定地认为,凡是有理打不赢的官司,那一定是法官在枉法裁判。法官枉法裁判有很多种,有故意违背事实的,有故意违背法律的,具体情形到了具体的案件中,手段多种多样,一般的人看都不都看不出来。但不管如何,只要是有理打不赢官司,法官所作出的裁判文书,一定是包装,其目的就是故意让你看不懂的。
我知道我说上面这样,某些法官心里不服气。但我可以更进一步说,某些法官人为操控案件是无底线的,是天天在犯罪,我说的就是丽江市法院系统的某些法官。我数次说过,请丽江市法院的法官站出来跟我辩论,但没有哪个法官敢站出来。这更加证明丽江这些法官就是在犯罪,不敢面对公众,不敢面对社会,滥用手中的职权蝇营狗苟。丽江法院系统中这样的法官大量存在。这已经是极其重大的政治问题。
我本人强调,针对本人所撰写的《丽江市法院系统中存在一个庞大的枉法裁判犯罪集团》中所列举的数十个案件,请法官出来辩论,我任何时候都欢迎,从普通法官到法院领导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