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答疑这样申请

2025-02-14冤假错案平反 编辑:admin

判后答疑这样申请,才能让法官重视起来

朋友们,今天这期内容干货满满,全程聚焦 “判后答疑”,不管你是正在打官司,还是未来可能面临诉讼,都一定要认真听,这对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先来说说,什么情况下咱得申请判后答疑。就拿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小政近期后台收到的一个二审案件为例,二审结果是维持原判,可在二审期间,我方明明清晰指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方面存在明显问题,这些问题就摆在那儿,二审法官甚至都已经察觉到了,但诡异的是,二审判决书里居然对这些关键问题避而不谈,未作任何释法说理。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依据相关司法实践及常理推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官一旦针对这些问题展开说理,按照公正裁决的逻辑,就无法按照其原本预设的方向去下判决了,所以干脆选择沉默。这时候,如果你后续打算申请再审,那申请判后答疑可就必不可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二审或者再审裁判的文书应当针对上诉、申请再审的主张和理由,强化释法说理。绝不是敷衍了事地随便一说,也就是说,只要你的案件中存在法院对有利于你的证据、事实未在判决书中进行释法说理的情况,为了后续再审能有更坚实的依据,你就得果断申请判后答疑,要求法官给出合理的解释。

接下来,重点讲讲申请判后答疑具体该如何操作,这可是关键步骤,大家拿好小本本记好。申请判后答疑,务必提交书面的《判后答疑申请书》,一份完整规范的申请书包含三个核心部分:

第一,题目与主体。题目直接明了,就写 “判后答疑申请书” 这七个字。主体部分详细填写申请人的各项信息,千万别漏了自己的联系电话,这是为了方便法官后续能顺利联系到你,确保沟通顺畅。

第二,申请事项。在此处清晰写明申请的是某某号民事判决书(务必准确填写案号),以及对应的合议庭成员姓名(通常是三位法官),明确请求针对判决书中未作释法说理的问题安排判后答疑,让法官一目了然你的诉求。

第三,事实与理由。开篇先表明申请人已收到某某号民事判决书,紧接着着重指出该判决书对于二审期间申请人所提出的关键问题,没有给予任何释法说理,而这些问题恰恰是影响本案裁判走向的重要因素。基于此,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有必要向合议庭把这些问题询问清楚。并且郑重声明,如果合议庭能够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逐一释明,进行透彻的司法说理,申请人将息诉服判。随后,把你期望法官释明以及释法说理的具体问题,按照实际情况,一条一条详细罗列出来。

在申请书的结尾,一定要写上:“请合议庭成员收到本申请书后 30 日内为申请人安排判后答疑,并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以便申请人安排相关事宜。若合议庭收到本申请书后 30 日内未给予答复,申请人将视为合议庭拒绝答疑,届时申请人将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投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这样的表述既合理又有威慑力,能促使法官重视你的申请。

总之,大家一定要把咱这篇文章多看几遍,吃透判后答疑的精髓,遇到类似情况就能沉着应对,用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公平正义!要是还有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申诉庭上“反杀”三句话!

战友们好,我是你们的陈律师!上期聊完申诉材料的“十大致命雷区”,不少战友私信追问:“陈律师,材料过关了,但到了法庭上,法官冷脸、对方律师咄咄逼人,我该怎么一句话扭转乾坤?”今天,陈律师就带你们直击申诉庭的“生死博弈场”,掏出最高法法官私下传授的三句“反杀金句”,助你一剑封喉!

第一句:“本案核心争点不是事实认定,而是程序正义是否被践踏!”

适用场景:当法官质疑你“纠缠细节”或对方律师咬死“事实清楚”时,用这句话瞬间拔高格局!

底层逻辑:司法权威的根基是程序正义,程序违法可直接推翻原判。

操作要点:

1. 精准锁定程序漏洞:

原审未质证的关键证据(如笔录缺失、证人未出庭);

合议庭组成违法(如应回避未回避);

超期羁押、剥夺辩护权等硬伤。

2. 用最高法案例背书:

昆山反杀案被最高法定义为“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标杆,强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陕西王浪案二审改判,核心正是程序审查中发现“防卫情境认定偏差”。

实战话术:

“审判长,我方提交的2023年最高法第XX号指导案例明确,程序违法应直接启动再审!原审未对XX证据质证,相当于剥夺了我方辩护权,这与指导案例的裁判精神完全背离!”

第二句:“对方主张与已查明事实自相矛盾,违反禁止反言原则!”

适用场景:对方律师或原审判决中出现前后矛盾陈述,直接撕开逻辑裂痕!

底层逻辑:民事诉讼“禁止反言”原则要求当事人陈述一致,矛盾即失信。

操作要点:

1. 抓矛盾点:

原审与申诉阶段对方对同一事实的表述差异(如一审承认借款,二审否认);

证据链中的时间、金额、行为等细节冲突(如银行流水与原审认定金额不符)。

2. 借力法官思维:

最高法法官魏义欢曾指出:“自相矛盾的陈述是证据链断裂的显性标志”;

直接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3条“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法庭不予采信矛盾陈述。

实战话术:

“对方在2023年一审中自认收到我方还款10万元(见证据P15),但本次申诉却主张未收到分文。根据最高法2024年《禁反言裁判规则》第6条,这种自相矛盾已构成‘陈述失信’,请法庭依法排除其主张!”

第三句:“本案证据链已形成闭环,而对方仅有孤证且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适用场景:对方依赖单一证据(如口供、孤证)攻击你时,一剑封喉!

底层逻辑:刑事诉讼“排除合理怀疑”、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原则,均要求证据链完整。

操作要点:

1. 构建“证据金字塔”:

基础层:书证、物证(如合同、转账记录);

强化层:鉴定意见、视听资料(如伤痕鉴定、监控录像);

顶层:专家意见、最高法类案裁判。

2. 瓦解对方孤证:

指出证人证言与客观证据矛盾(如证人说“现场无灯光”,但监控显示灯火通明);

引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质疑孤证合法性(如刑讯逼供获取的口供)。

实战话术:

“审判长,对方主张我方‘故意伤害’的唯一依据是证人A的证言,但该证言与现场监控(证据V3)、法医鉴定(证据F2)均矛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此类孤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反观我方提交的银行流水、通讯记录、第三方鉴定已形成完整闭环,请法庭依法采信!”

陈律师敲黑板:

这三句话不是“话术模板”,而是战略武器!用之前必须:

1. 吃透案情:证据烂熟于心,对方漏洞提前预判;

2. 死磕程序:程序违法是核弹,但引爆需精准坐标;

3. 借势打力:最高法案例、司法解释是你的“尚方宝剑”!

战友们,法庭如战场,赢在庭前,杀在庭上!下期咱们聊《如何让法官主动找你调解?三大心理战术曝光!》,关注陈律师,带你从“申冤者”变身“破局者”!

(转发给正在抗争的战友,黑暗中的星火,终将燎原!)

引用依据:本文策略综合自最高法指导案例、最高法法官庭审实务及陈律师团队百起申诉实战经验。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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