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人进京上访后,回家被当地公安拘留,到底应不应该?
上访人进京上访后,回家被当地公安拘留,到底应不应该?
【人民之家】平台经常会收到一些上访老百姓关于上访被拘留的求问,特别是最近通过对国家《信访条例》的学习后,内蒙古、河北等北方上百人都在咨询自己上访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又怎么维权的问题!
作为一名信访工作者,回答这个问题,显然有点尴尬,与身份有点不适合,但还是愿意跟大家一起相互学习探讨!
首先我们必须对上访有一个了解!何为上访?上访,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合法权利,是公民反映个人诉求,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
老百姓为何会逐级上访,甚至去北京上访,从某种意义来说,也就是在县级基层政府那里没有获得诉求的解决,或者是解决得不满意,相信能从更高权力机关那里,合法寻回自身权利的一种行为!
其次我们再了解一下老百姓上访回来后,被当地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所适用最多的法律条款,大多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以第二十三条(一)(二)内容为主,具体是指(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然后,我们再分析上访人是否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如果上访人是去了国家指定的信访接待地点,理应不构成扰乱正常办公秩序,那么地方政府的公安机关绝对不能采取拘留措施。
现在是大多上访人去了北京,然后不知道去哪里上访,结果去了天安门、去了久敬庄、去了中南海等地,回来后,被当地政府的公安机关以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予以拘留。
对于这种被拘留的老百姓,确实有被冤屈的地方,因为他们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为什么地方政府的公安部门要拘留他们,一是因为他们的这种上访行为,已经对当地政府造成了影响,二是如果对这些人员不给点厉害,就怕以后会继续上访!
当然有一些上访老户,是特意想去久敬庄等地方上访,以此想把自己的问题得以重视后解决。
对于这种情况,就应该分别对待。
如果确实在北京当地造成了影响,存在有寻衅滋事、毁坏公私财物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经当地公安机关查实后,授权地方政府的公安机关处理的,理应给予拘留或者更重的处罚! 如果上访人的这种行为,在当地公安机关已经被训诫了的,亦不能够再被拘留。
训诫书是什么?训诫书是对没有违法但有一定违法可能性的行为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行为给予的一种极度轻微的警告。
既然北京公安派出所向上访人“出具训诫书”,那么说明警方已经对上访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也就不能够再罚。纵观我国的法律体系,从行政处罚到刑事犯罪的判决,只有“数罪并罚”的,而从来没有“一罪累罚”的,也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
从北京公安派出所对上访人的上访行为只是出具了训诫书这一情况来看,上访人的上访行为并没有违法。没有违法就是合法,所以,训诫书倒是行为合法的证据。
训诫书的重要意义是告知,即告知上访人应到相应的信访部门去反映问题,要依法维权,不要做违法事情,不要有违法行为。
时下,公安部门对上访人员实行拘留,采用的重要证据就是当事人自己的陈述,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规定,如果公安机关的拘留决定,单凭上访人的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是明显有错的!
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基层政府的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涉嫌违法!
此贴的编发,无非是想告知更多的人学法、用法,这是党和政府多年来普法想达到的目的!因为社会的进步,应该靠法制的健全,靠法制的落实到位!
老百姓的上访,作为县级基层政府,想得更多的不是如何打压,而是是否兑现了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的承诺!而是是否兑现了群众利益至上观念!而是是否兑现了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的理念!
作为县级基层政府,想得更多的应该是怎样坚持严格执法,怎样落实公正司法,怎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此,我们最后想跟各位所说的是,只要你是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一员,千万不要天真地认为你不会当信访人,你永远不会信访,其实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我们时时刻刻都在向政府有表达意愿的诉求!
同时,您千万不要有认为此贴编发不当!更不要萌发删除此贴的念头!
因为只有通过大家的呼吁,才能唤醒我们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秉公执法、恪尽职守!
因为只有通过大家的呼吁,才能唤醒我们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加强他们自己的职业操守,提高自身的办案水平!
因为只有通过大家的呼吁,才能唤醒我们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做一个对得起法律、对得起良心的执法人员,才能真正减少上访人员的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