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笑:压死人还上班领工资,一法两制何时了?
话说隋文帝的“律官厚民”政策(点击原文)
化解民怨:司法应替政治划出“缓冲带”(点击原文)
易天笑:压死人还上班领工资,一法两制何时了?(点击网文)南昌18岁小伙抢50元被判10年,迅速在舆论场引发轩然大波,质疑量刑过重的声音不绝于耳。
安徽阜阳29岁男子销售3元通厕器握把,被认定枪支散件判处13年,又再次刺激了民间敏感的神经。
社会舆论尚未平息,公众神经还没松弛,官员醉驾撞死人免刑责又刷满了屏,舆论一片哗然。
2017年9月4日,甘肃陇西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超速驾驶小轿车,撞死正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宋某某。2018年3月2日,鉴于毛志尧承诺赔偿80万元(未实际支付),陇西县人民法院免其刑责。2019年1月25日,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
没有对比就没有鉴别,没有鉴别就不知差别。草民动不动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官员动不动就是免于刑责。
还是以醉驾为例,2011年酒驾入刑,早已深入人心,万众欢呼。
要是草民醉驾撞死人,真诚悔罪,真实赔偿,取得受害家属谅解,也少不了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公众人物高晓松醉驾造成四车追尾,没有出人命,又积极赔偿、悔罪,依然被判半年拘役,并处罚金4000元。央视名嘴郎永淳醉酒驾驶和宋某的汽车发生刮蹭,主动认罪,赔偿宋某2万元,也被判三个月拘役,并处罚金4000元。
草民醉驾没有撞死人,积极赔偿后又加判罚款,还是免不了牢狱之苦。
陇西县工商局干部至今一分未赔,法院一分不罚,让其逍遥法外,继续上班领工资。
同一法律条文,竟然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在于有些司法部门潜意识里,实行双重标准,对待草民苛刻无底,涉及官员宽大无边。
因此之故,陇西法院才公然枉法,践踏法律的尊严,破坏社会的公正。
恶的示范眼看成为舆论焦点,陇西县人民法院又迅速宣称启动专案评查。
毛志尧恐怕难免实际赔偿,坐牢,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毛志尧上班领工资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
在网络时代,一法两判,容易激起网络舆情与社会舆情的强烈反应,引发道德愤怒和网络动员,带来社会影响和舆情风险。
一法两判越来越难有操作空间。除了醉驾之类,草民和官员涉嫌同一法律条文罪名的机率本来也不多。
“草民动不动就重判,官员动不动就免刑”的局面却没有改观。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调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数额较大由五千元调整为三万元,数额巨大标准调整为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标准调整为三百万元以上。
在司法实践中,尤为宽松。官员贪污受贿1700万甚至上亿元,都判不了无期;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下,很多不会判刑,只是行政降级。
因取款机故障,许霆取走17万元。法院一审居然判处无期徒刑,舆论大哗,二审改判还是五年有期徒刑。
长沙某大学学生阳某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生活困难,冒充物业入户抢劫16元。法院判处阳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社区居民一片叹息,都认为太重了:“教育一下算了”。法官解释说,只要是入户抢劫,量刑最低就是十年。不管是抢1元或是16元,还是更多。
南昌18岁小伙抢50元被判10年,阜阳男子销售3元通厕器握把被判处13年。法官都有法律依据,都是依法办事。正如官员贪污受贿轻判乃至免刑,法院肯定也有相关依据,也是依据审判
之所以出现这么多奇闻怪事,根源是一法两制,法律条文制定双重标准,有关官员涉罪条文的制定宽大无边,对待草民的涉罪条文的制定严厉无底。再加上执行时,还是实行双重标准,民严官宽。
法律双轨制,严民宽官,无疑制造官民对立,加据官民矛盾,增加社会的维稳成本。
治国就是治吏,依法治国就是依法治吏。法律严民宽官,违背了法律的初衷,与依法治国的目的背道而弛。严以治官,宽以待民,才是正常国家,和谐社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治国要是成为治民,依法治国成为依法治民,必将祸害无穷。
良法善治,恶法乱邦。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恶法为乱邦之先兆。严民宽官是恶法,宽民严官是良法。
以入室抢劫罪为例,10年以上的量刑起点明显过高,极大损害社会公平,严重危害社会稳定。
“入室抢劫”犯罪行为当中,有的是因生活贫困产生了贪念。他们并非天生的坏人,只是在恶劣环境催化下,寻求自己的生存之道。大都是生活在社会边缘的底层失败者,无业,日子窘迫,穷困潦倒。为生计所逼,一念之差,铤而走险。只为活命,并未谋财害命。
也有许多是因为其他纠纷入室,临时起意或顺手牵羊而要钱。他们多为年少无知,一时冲动。
量刑起点要是2年以上,酌情判处,实现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统一,程序公平与实质公平结合。既惩罚犯罪,又让人改过,尽快融入社会。
一刀切定为10年以上,是以程序正义损害实质正义,程序公平蹂躏实质公平。
投入大狱10年的后果是什么呢?极有可能培养马加爵、白宝山式仇恨社会的极端人物。
《18岁小伙被判10年,南昌法官的初心何在?》发布后,脑残网民反响强烈,认为重判合理,甚至觉得判轻了。法律人士振振有词,“入室”是跑人家家里,抢劫行为十分恶劣,必须重判。这话不能说没有道理,只可惜是针对贫困弱势者“入室”的说词。
江西南昌18岁小伙罗某因认为女朋友被范某调戏,与两名同伴闯入范某家中对其进行殴打捆绑,并抢走了范某钱包里的200元现金。案发后,罗某等三人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罗某拿了50元,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假如罗某是官二代或富二代呢,恐怕是范某赔偿了罗某女朋友的相关损失并获得谅解,罗某女朋友同意不追究范某猥亵罪或强奸未遂罪。
“入室”说恶劣,还真的恶劣。说不恶劣,“入室”就真不算个事。
2018年12月20日8点左右,,网曝湖南永州市零陵区区政府后门,八旬老人张老太太与子女正在自家卧室睡觉,开发商带了30多名保安,直接破门而入,将三人抬出房间,按倒在车上,年迈已高的张老太太晕倒在地,随后挖掘机开始对房屋进行强拆。家人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两日未苏醒,并出现大小便失禁。据悉,此次被强拆的房屋归属者张老太太,有100%产权,并未将这房屋卖给开发商。据爆料者称:早上10点多的时候,警察姗姗来迟,但非法强拆也只是警察在的时候暂停了一会,警察一走强拆又立马开始。
这些年,开发商入室,揍人,强拆,累见不鲜。只要不死人,开发商不受处罚,责任人不受处理,开发项目不停工。
即使打死人,或者挖掘机压死人,也是找个临时工关几年,可不是10年以上哦。开发商还是不受处罚,责任人还是不受处理,开发项目还是不停工。
入室怎么啦?“入室”算个屁!
社会对弱势者的态度是社会文明的标尺,法律对弱势者的态度是司法正义的良知。
司法正义是一个社会最后的良知,对弱势者畸重的判决并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也有违司法精神。
司法精神的初衷,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缺失公平的法律是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若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一次不公正判决抵得上十次犯罪;一条不公正法律要超过千百次犯罪。
良法排雷,恶法埋雷。好的法律是帮社会排除地雷,减少不稳定因素;坏的法律是给社会遍布炸弹,增加不稳定机率。
底层民众的生存问题是社会问题,不是严酷的法律可以解决的。
年少冲动是成长问题,也不是严酷的法律可以解决的。
社会问题不解决,严酷的法律只会给社会拉仇恨,法律就成为仇恨播种机。
青少年成长问题唯有自己摸索,严酷的法律反而产生逆反心理,在成长道路上越走越远。
法律越严酷,底层失意者越绝望,对社会仇恨越甚,对社会报复越狠。
不当严刑毁一生,刑罚对人的影响堪称最直接、最严重、最深刻、最持久、最恶劣、最危险。
刑罚必须符合常理,必须坚持谦抑原则。
英国著名法学家杰里米边沁说:“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须,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
再也没有比民意共识更能体现刑罚的目标,视而不见地进行野蛮的判罚,民意最后一丝苛求公正的幻想彻底破产,眼睁睁看见的是社会的不稳定,乃至丛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