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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女子遭暴力拆迁,她持刀连砍7人

2022-08-15 17:36正中堂正中堂

2009年,江苏女子遭暴力拆迁,与对方发生冲突后,她持刀连砍7人

在《十宗罪》中有一卷名为“人皮草人”,说的是一对同性恋老师面对无良开发商的暴力拆迁时,以暴制暴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的原型,就是2009年发生在江苏宿迁的“锦绣江南拆迁血案”

2009年,江苏女子遭暴力拆迁,与对方发生冲突后,她持刀连砍7人

面对无良开发商和拆迁公司,备受压迫、殴打和侮辱的马女士,拿起了手中的菜刀,被迫以暴制暴,造成1死6伤的后果。虽然马女士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很明显有防卫的成分,因此法院最后给出了最合适的判决,既伸张了正义,也主持了公道。

家住在江苏宿迁的马女士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为了供养马女士读书,每天都过得辛苦劳累。好在马女士通过自己的打拼,和丈夫在宿迁市购买了一套房子,原本准备将父母接到房子里一起住。

但马女士的父母不愿意打扰女儿女婿,也舍不得离开老家,就婉拒了女儿的好意。即使如此,马女士也经常回家看望父母,是一个尽职尽责又有孝心的好女儿。直到2009年,当地开始进行拆迁改造,许多城中村的老房子要被拆除改建新小区。

马女士父母家的老宅就在拆迁范围内,按理说遇到一般人家遇到拆迁都是一件高兴事,但马女士的父母却愁眉不展。不仅仅是因为舍不得老房子,最关键的是,拆迁的补偿费和房子的实际价值相差太大。

2009年,江苏女子遭暴力拆迁,与对方发生冲突后,她持刀连砍7人

马女士父母老家的祖宅占地面积400平米左右,但拆迁公司只愿意给出600元一平米的补偿,最后的拆迁费也只有31万。可附近的房价最低的都有2600元一平米,很显然中间差了太多。因此马女士的母亲李老太一直不愿意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可拆迁公司和开发商早就商量好了规划,自然不会因为马女士一家而停滞。最后无良的开发商和拆迁公司串通一气,准备用暴力手段威胁马女士一家就范。每当李老太吃饭时,强拆人员就回到她家门口放鞭炮,李老太睡觉时强拆人员也不得安宁,一直吵到凌晨两三点。

但这些伎俩对于李老太来说并没有效果,最后恼羞成怒强拆人员直接动手,烧了李老太家的柴火,砸坏了门窗,吓得李老太躲到女儿马女士的家中。可即使如此,拆迁人员依旧不肯罢休,他们还找到马女士家,上门辱骂殴打其一家人。

2009年5月30日,拆迁公司的袁某带着9名拆迁人员来到马女士家中,以“商谈拆迁事宜”为由,动手砸门。担惊受怕的马女士叫来了两个弟弟,马女士的弟弟赶到后发现了拆迁人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

2009年,江苏女子遭暴力拆迁,与对方发生冲突后,她持刀连砍7人

在屋内的马女士以为弟弟被打,抄起一把菜刀推门而出,朝着领头的袁某持刀连砍数刀,将其当场砍死,随后又对着其他人挥舞菜刀,最后造成了1死6伤。眼看自己酿成大错,马女士并没有选择逃避责任,她叫了救护车也报了警,然后和家人交代了后事,在屋内静静地等待警方到来。

警方现场勘察一番后,将马女士带回警局调查,随后当地检察院便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马女士提起公诉。宿迁市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同时也接到了一份联名书,原来是马女士所在小区的业主一致认为,马女士姐弟三人都不是坏人,平时遵纪守法,只是遇到了暴力拆迁才酿下大错,希望法院能够查明真相,不冤枉好人。

对此法院表示,一定会合理公正地审判,给群众一个解释。法院在调查后发现,被害人袁某确实有暴力拆迁,辱骂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因此马女士实际上是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实施防卫性质的反击。

根据《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就应当负刑事责任。

马女士在防卫的过程中,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导致袁某死亡,因此她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防卫过当是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因此马女士最后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法院一审判决马女士犯故意杀人罪,判8年有期徒刑,并赔偿被告人经济损失27万元。

对于这样的结果,马女士提出抗议,她要求上诉。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纠纷杀人案也非常重视,高院立即组建团队进行二审。二审过程中,法院认为马女士存在防卫性质,且案发后主动报警拨打120,认错态度良好,一审判决结果明显过重。

因此二审推翻了一审判决,改判王女士有期徒刑5年。毕竟马女士确实构成了故意杀人,而袁某等人虽然有暴力拆迁和辱骂的行为,但没有触及马女士的人身安全,因此马女士杀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刑事责任。

至此,这桩引发群众关注的拆迁血案到此结束,但暴力拆迁的案件却依旧不断发生,以暴制暴的悲剧也在不断上演。回顾这些案件不难发现,到最后没有真正的赢家,无论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者,无一不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可即使如此,这种闹得“家破人亡”强拆怪圈依旧存在,说到底还是因为利益太过诱人。在金钱的诱惑下,法律和道德都被无情碾压,而那些违法乱纪之人,最后也必定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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