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做正常之事,一定会用心探索“四两拨千斤”之法,一定是越干越有劲的!如果是“千金拨不动四两”呢,当然会越干越没劲,越干越沮丧的。
乡村振兴实践行动,有如逆水行舟。再说一遍,乡村振兴实践行动,有如逆水行舟!“千金拨不动四两”是客观的普遍存在,可能有人会不认可这个判断,但现实就摆在中国乡村的大地上。乡村振兴每年投入多少万亿的钱,农民收入和可支配现金流并无明显增长。花重金打造了千千万万个示范村、特色小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园区等,没有十分之一是有正常回报的。就连厕所革命和垃圾分类这等农民自家能干的事,也靠政府财政支出维持着,没有尽头。这两三年,县乡村负债大幅上升,比九十年代义务普九时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再说一遍:有过之而无不及!
乡村振兴,一定要探索四两拨千斤之法,但有几个问题突破不了,严重阻碍基层干部群体探索乡村振兴四两拨千斤之法的积极性和可能性。
一、农村“死钱”不能变“活钱”!只要是“活钱变死钱、死钱又能变活钱”能循环往复的地方,钱就会越变越多,就能四两拨千斤,就越干越有钱,越干越有劲,越干越聪明。反之亦然!
二、农民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性缺失。主体是内因,其余是外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是常识啦,可是越有知识和权力的人越容易忘记常识。在中国农村的大地上,凡是有“统一的产权(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集体土地权能没有被破坏)、统一的财权(产权演生出财权)、统一的事权(财权支撑事权)、统一的治权(无事权何谈治权?)”的“四权统一”村庄,主体性就强,能自主在自己的土地上种庄稼、“种”厂子、房子、园区和社区等,就能把村民生产生活所需要的一切服务做好,就能四两拨千斤发展好、建设好、治理好村庄。这样的村庄,乡村振兴就越干越有劲,越干越富裕,反之亦然。
但很遗憾,继在去村社”四权统一”的政策法规体系之下搞乡村振兴,重建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主体性,不仅仅只有逆水行舟之事,是比十八个勇土盖手印,冒死分田单干难一百倍的事!
三、县市区政府与民争利。我1982年参加工作以来,只有八十年代初期的县市区政府,是不与民争利的,这也就是八十年代农村推动中国改革发展的密码。此后至今,县市区政府一直是与民争利的,越来越厉害了!乡村振兴,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最宝贝的资源是村集体建设用地,没有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何谈乡村振兴?
县市区政府把各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上收上收再上收,用以扩充本级政府的土地财政,是普遍的存在,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还变本加厉了。政策和法律准许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红头文件出台十几年来,形同虚设!八十年代发展小城镇及乡村企业,边远村和中心村换地,各村联合起来集中在小镇或中心村搞发展,这事只需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召集一个会就搞定了。现在呀,各村“飞地”到小镇或中心村联合建园区、社区搞集约发展,省长和省委书记开会也决策不了了!其实,不与民争利,才能做到按”三个有利于”搞发展,实事求是才不难,发展的事情都好办!现在是什么事情都不好办了,只有一件事情还算例外:用重金打造一两个形象工程还是比较好办的。
四、财政体制大错,导致顶层是九头政府,基层是无脑政府。“九”是多的意思。中央财政用于乡村振兴的钱,如果是从总理口袋到省长口袋再到市县长口袋再到乡镇长口袋,才能保政令出一门而畅通,就不会有太多的检查评比验收等官僚主义和官僚主义下的蛋——形式主义。如果,中央财政用于乡村振兴的钱,先分到几十个部委,再从几十条线将钱下到乡村,这样就把每个部委就都变成了一个“二政府”,都搞自己的一套,都发号施令,都检查评比验收等等,基层政府脑子就一定得疯掉,如果还没疯掉,一定是“你说怎搞就怎搞”吧!乡村振兴,乡村之上叽里呱啦热热闹闹,其实乡村之里谁都不知道怎么搞了,脑子被废了!
五、正规金融剥夺乡村。正规金融的本质,就是把农村土地金融化和非农化。正规金融服务三农一直是假,剥夺三农一直是真!但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总书记一直强调农村金融要回归本源,只是现在正规金融阻碍农村金融回归合作金融(农民金融,还金融主权于民)之本源。既然这样,正规金融就得承担乡村振兴的政治任务。既然乡村振兴是国家优先级战略,正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是必须拿真金白银才行。
有很多的县市区,只有十几万或几十万人口,因乡村振兴已经从正规银行贷款了数十亿数百亿,这些钱花下去了,都是“活钱变死钱”了,因为没有“死钱变活钱”这样的内置合作金融体制机制!只要农村金融不回归合作金融(村社内置合作金融)的本源,乡村振兴就必须靠正规金融不停地投钱——永远地“活钱变死钱”!可以肯定,如果不抓紧重建农民合作金融体系(国家土地银行主导下的内置合作金融村社联合社体系),乡村振兴行动要不了一两年就会因为千金拨不动四两而变得死气沉沉。
我们走着瞧吧!
【注】本文为系列文章《再谈乡村振兴(第七篇)》。转发时请尊重版权,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内容出处,感谢大家转发,欢迎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