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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身份的不断降低,才是导致明政府灭亡

2020-12-02 11:56正中堂正中堂

农民身份的不断降低,才是导致明政府灭亡

引言

在中国历史上,小农经济一直都是最重要的生产方式,如果国家能够拥有足够多的农民数量,那么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就会更好。随着时代的发展,从两宋开始,手工业的发展以及商业的兴盛成为了税收中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在整体税收中的占比也有所下降。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农业依然是中国经济的根基。

在汉族人民建立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明朝的中后期,中国农民的生活质量不佳,大部分农民并不能保有自己的土地,为了生存下去他们只得将土地低价出售给地主,从此成为佃户。而明朝末年佃户的生活也不能得到保障,这就导致了不满的情绪在底层人民之间不停积聚,终于引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推翻了明朝政府的统治。

而众所周知,明朝的经济发展情况相对不错,甚至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导致这些现象出现的原因总结起来还是制度的腐朽以及统治阶级的贪得无厌。

农民身份的不断降低,才是导致明政府灭亡的直接原因

明末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沉重税赋导致自耕农数量下降

在明朝中后期从事农业劳作的人民主要有三类,分别是拥有自己土地的自耕农,替地主种田但是没有人身依附关系的佃户,以及完全听命于地主,没有个人权利的佃仆。

在这三种人中,最重要的依然是自耕农,他们不仅仅是农业生产的最重要力量,也是徭役的来源,可以说自耕农就是明朝政府的立国根本。但是在明朝中后期,这些自耕农们的生活却变得十分艰苦,这与明朝的腐朽政治是分不开的。

在明朝中后期,自耕农们根据拥有土地的多少大致可以分为富自耕农,一般自耕农以及半自耕农。其中富自耕农大致拥有二十亩以上的土地,而半自耕农的耕地则只有三到五亩。在明朝末年,他们的经济实力差距并不大,都缺少对突然变故的抵抗力,因此卖地的事情时常发生。现在流传下来的明朝卖地契书中,就以自耕农卖地的数量最多。

即使在丰收的年份,这些自耕农也要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由于明朝时期的贵族地主以及缙绅地主有着减免赋税的特权,而庶民地主又往往想尽一切办法转嫁自己应该承担的赋税,所以这些到头来都落在了自耕农的身上。为了缴纳足额的税款,明末的自耕农们除了进行辛苦繁重的农业劳作之外,每天还要搞一些手工副业,比如棉纺或者丝织以供家用。在当时的赋税下,农业生产所得几乎全部都要上缴,这些手工业商品的所得就是他们的生活来源。此事在《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中有如下记载:

"织妇拖冻龟手不顾,匹夫怀饥,奔走长路,持卤莽者以入市,恐精粗之不中数。饰粉傅脂,护持风露,摩肩臂以授人,腾口说而售我。思得金之入攫,媚贾师以如父。幸而入选,如脱重负,坐守风檐,平明返顾。"

但是明朝中后期商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大型的手工业作坊也逐渐出现,因此小农经济出产的手工业制品并没有太好的市场。为了生存下去他们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土地。而与此同时有的农民为了逃避沉重的赋税,甚至主动低价将自己的土地卖给地主。但即使这样,这些自耕农们还是没能摆脱政府对他们的剥削,在出卖土地之后,政府依然照常向他们征收赋税,这就让这些农民没有办法在当地继续生活,他们只得背井离乡,前往外地做佃仆或者彻底成为流民。

这样的情况导致到了明朝末年的时候,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只剩下了极小一部分,而大部分的农业从业者都变成了地主家的佃户。而且整体上从事农耕的劳动力也大幅减少。因为之前的自耕农们并没有全部变成佃户或者佃仆,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成为了专职的手工业者,还有一部分人则成为前面提到的流民,彻底远离生产。这样的情况也导致明朝末年的农业生产力大幅下降,这也是造成明末政府无力抵抗外族入侵以及农民起义的重要原因。

在明朝是只有极小部分自耕农完成了阶级跃升,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是凭借着科举考试中第来逃离原阶层的,他们并不能代表明朝自耕农的悲惨境地,当时的自耕农们整体上还是十分悲惨的。

在地主和高利贷双重欺压下,明末佃户的悲惨生活

上面提到到了明朝末年的时候,大量自耕农将自己的土地出售给了地主,成为了地主的佃户。但是他们的生活却并没有因为这样的变化而得到改善,因为明朝末年的佃户们受到了地主的层层剥削,并且饱受高利贷之苦。

在明朝末年,佃户们受到地主的欺压主要有两部分,第一是地位的低贱导致的不平等。在明朝洪武年间朱元璋就下令佃户在见到地主的时候无论年纪大小,都要向地主行长辈之礼。虽然相较于地位更加低下的佃仆,佃户与地主之间并不存在主仆关系,但是身份的相对低贱依然会让佃户们的人格以及生产积极性受损。

农民身份的不断降低,才是导致明政府灭亡的直接原因

为地主工作的佃户

而地主对于佃户们在经济方面的压榨才是明朝末年佃户们悲惨生活的来源。按照明朝末年的生产力计算,在江南地区,一亩地的收成最多不过三石,最少的可能刚刚满一石。在这样的条件下,地主们还要向佃户们索要高额的地租,最多的达到了一亩一石二三斗,少的也有八九斗之多。如此沉重的赋税让 这些佃户们经常辛苦工作一年却什么也没有剩下,甚至连基本的口粮都不能保证。此事在《日知录》中有记载如下:

"佃人竭一岁之力,粪壅工作一亩之费,可一缗,而收成之日,所得不过数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

即使佃户们的生活已经如此悲惨,地主们却还是想方设法地加重对这些佃户的剥削。其中最常见的手段就是在粮食的量具上做手脚。在他们向佃户们收租的时候会使用大秤大斛,而在卖粮的时候则使用小秤小斛。这样一来百姓们就平白无故地蒙受了损失。在当时安徽贵池县,每亩地征收地租二石,而且收米每石一百二十斤,卖米的时候每石只有九十斤了。这样卑劣的行径让佃户们本来就十分拮据的生活变得更加贫苦。

交易粮食的米斛

而这些佃户们在地主的层层剥削之下生活难以为继,就只能依靠高利贷来维持生活。当时发放高利贷的既有租给他们土地的地主,也有专门从事放贷的人员。这些高利贷的利息最高的甚至达到"轻则加三,重则加五"的地步。在沉重利息的压迫下,不少佃户只能出卖自己的自由成为佃仆,甘愿成为"贱民",生活变得更加悲惨。

佃仆人权的丧失及其主要来源

上面提到佃户们在地主以及高利贷的压榨之下生活变得难以为继,因此只能向地主出卖自己的人身自由,成为地主的佃仆来维生。佃仆与佃户一样,都是帮助地主们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但是他们的地位却是天壤之别,虽然佃户的地位已经比较低贱了,佃仆比起他们却更加卑微。他们不但会因为不遵从地主的命令被任意打骂,而且不能离开地主的管制与监视,彻底失去了自由。此事在《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中有如下记载:

"自后身秩下子孙永远应付洪主婚姻、丧祭使唤,毋敢背义抵拒等情,子孙亦不敢私自逃居他处。"

而且佃仆需要缴纳的地租往往比佃户更加沉重,因为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因为欠地主高利贷或者其他原因成为佃仆的,因此其也不敢对地主的不合理要求提出反对。在明朝末年,除了因为欠债而出卖自由的人,还有几种人会成为地主的佃仆。其中主要分成两类,一类是因为"住主屋",即流民们来到新的地方,没有居住的屋子,只能以成为佃仆的方式住在地主提供的房屋之中,而另外一种人则是因为"葬主山",即这些农民没有钱埋葬自己的先人,在地主的帮助下安葬了先人之后,这些人也就成为了地主的佃仆。

从以上几种佃仆的主要来源我们不难看出,在明朝末年十分严重的土地兼并之下,人民的生产生活都难以维持,仅仅是有个落脚的地方对一些农民来说都已经成为了奢求。而造成这一切的明政府最终被农民推翻也是他们自己埋下的祸根。

 

结语

明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人掌权的封建朝代,虽然其经济发展的不错,但是缺乏对底层人民应有的关怀。其政策大多倾向于保障皇亲国戚以及地主阶级的利益,而忽视了人民的基本需求。在长时间的横征暴敛之下,终于让国家的统治根基自由民阶级不堪重负,走到了崩溃的边缘,在自耕农们纷纷成为佃户的时候,明朝的统治也就进入了倒计时。

而在这样的情况发生之后,明朝政府也没有及时调整自己的政策,而是放任地主们对佃户们进行严苛的剥削。而佃户们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依靠高利贷来维持自己的生计。但是这样的行为无疑是饮鸩止渴,他们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中只能依靠出卖自己的自由,通过成为地主佃仆的方式来求生存。这种出卖人权与自由的手段让农民们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以及对政府的信心。由自耕农到佃户再到佃仆的身份下沉就是造成明朝政府崩溃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