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访工作的幕后:一个基层干部的采访手记
作者:李崖(化名):河南南部某县乡镇干部,1996年入伍,2011年转业至乡镇工作至今,曾任信访办主任、综治办副主任。04年到08年,长期参与当地政府的截访工作。
1、我们跟黑保安、信访局外面的小旅馆都有合作
记者:您是什么时候开始从事截访工作的?
李崖:2004年。04年到08年是一个高峰期,每年我坐车去北京十几次,开车去北京也有十几次。那几年的五一长假、十一长假包括农历小年我全是在北京过的。
我一个人连夜不休地开辆大面包车,开一千多公里到北京。如果能搞定的话,就一天不休息当天拉回去。那时我还没有驾照,现在也没有。因为一个月工资才一千多块钱,办个驾照要两、三千块,我一直舍不得花那钱。如果搞不定的话,就去雇几个安元鼎黑保安帮我们把那几个人揍一顿,再弄上车。
记者:您怎么与那些黑保安取得联系?
李崖:平常他们同我们,以及信访局周边的小旅馆都有合作。相互之间留有电话。一些黑保安经常在国家信访局外边那些小旅馆里转悠。
比如哈尔滨南岗区有情况,小旅馆发现以后马上与保安公司联系。保安公司很快将信息反馈到南岗区的值班人员那里。值班人员去到现场核实身份,确定是自己那边的人,再将人带走。
04年的时候,一个人头的线索费大概要给保安公司一百块钱,现在都到两三百块钱。如果让保安送的话,是按公里收钱的,像哈尔滨送一次恐怕得好几万了。
2、信访局外面大面包车里的警察都是冒充的
记者:你截访的时候给那些黑保安多少钱?
李崖:我截的时候便宜,如果仅仅是帮着把人打一顿,弄到我们车上的话,一个人两三百块钱就行了。如果要他们出车送的话,一个人在两千块钱左右。现在这些活儿都还在做,像国家信访局门前停的一些大面包车里那些穿着类似于警服的人,身份都是冒充的。
记者:截访的其实不是警察?
李崖:就是黑保安。有的是自己买一辆大面包车,找几个退伍军人、地痞流氓干这行当。驻京办人员把人控制好以后,送到小旅馆,小旅馆负责24小时看守。这种事情现在还是很多,根本取缔不了。黑保安、看守上访群众的黑旅馆,国家打击了这么多年,不少反多,他们越来越分散,越来越隐秘,截访技术也越来越高明。
3、被控制的上访人员吃住很差,根本谈不上有人权
记者:上访人员的吃住有人管吗?
李崖:我们管,但吃的很差。就一颗白菜切了放点盐水,几十个人吃,米饭全是几毛钱一斤的旧米。小旅馆里住的话,男女上下铺,都在一块,一个房间十几个人,厕所门都是坏的,根本谈不上人权。
某个县某个乡的驻京办人员把上访者控制了以后,会通知这个县上访者户籍乡负责的过去接人。过去接人的话,就得把驻京办人员控制人所花的费用和小旅馆的费用返还给他们。现在一个小旅馆关押一位上访群众一天的费用大概要两百块钱。这两百块钱中就有驻京办工作人员的五十块钱。
或者是我们在火车站蹲守,发现是我们的人把上访者控制起来再送往小旅馆的,我们不会给小旅馆钱。当地乡镇领导派人来把上访者接走时,一天需支付两百到三百的费用。这个费用当中,小旅馆再一个人给我们五十或者一百,算是回扣。
4、截访四道关:车站蹲点、局门口把守、保安拖延、不给领表
记者:在北京站蹲守的时候,您怎么能够发现他/她是来上访的呢?
李崖:第一是当地会有一些资料。当地的干部也知道哪些人是不稳定的分子,会专门花钱安排内线打听他们的动向。比如明天是礼拜一,礼拜天晚上估计会有哪些人到北京去。这时我们就安排人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蹲守。有一些长期的上访户我们都认识,这样的蹲守能截获一部分人。
第二是察言观色。因为干得时间长了,什么地方的人,衣着打扮什么样子,也能看出个八九不离十。有时候上访群众也有自己的习惯,到长途汽车站以后再怎么往信访局去,都有规律可循的。
再者一些看上去比较可疑的,我们跟他们聊天,一说话漏出什么地方的口音,马上能判断出来。这截访的第一道关就是火车站与长途汽车站的查人。
第二道关是国家信访局周边的把守。我们会看衣着打扮,上去碰他一下,问他住不住小旅馆,吃饭了没有。他只要一开口说话,我们就能判断出他来自什么地方。认识的上访者,算落个人情,不认识的话,得给我买盒烟去。
第三道关是信访局门口的保安。他们会严格盘查进入人员,发现上访的人会在那儿装模作样地看材料,核实他的身份证以拖延时间。在这个间隙,就会有人给我们打电话。保安举报的,我们要给保安一百到两百块钱的举报费。
如果要是进去了,还有第四道关口,就是领表。现在严了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以前管发表的卡着表不给上访者,再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就进去领人。费用也相应高一些,得几百块钱。
最花钱的就是到里面登记了需要我们销号的那种。有时候几千块能搞定,但敏感时期,花的更多。
我们最担心的就是一些非访事件,比如他带着材料上中南海门口去了,上天安门广场去了,被人家发现了,这个花钱老厉害了。像到天安门广场,被天安门派出所的警察发现了,人家不跟我们说,人家直接与中央联系,然后再通知我们。
5、内地上访高发乡镇一年维稳费要一百二十万
记者:你们现在一年花在维稳上的费用有多少?
李崖:现在像内地上访高发区的乡镇,一年的维稳费用大概在一百二十万左右。有的县估计花费近一个亿,市里面更厉害。我们现在还少一点,以前高发的时候,一年在一百万左右。县里面一、两个亿。
记者:怎么会花到这么多?
李崖:驻京办原来是买个房子,办个酒店。现在牌子换了,人员还都在。一个酒店有服务员、有餐厅、甚至还有洗澡的、按摩的……有时候领导也要再用用。前段时间网上有一则信息,说一驻京办招按摩小姐。驻京时间长了,这些都是现实的需要。
6、维稳是驻京信访工作小组的重要职责,也是捞钱的重要渠道
记者:你们每次去北京会带多少钱?
李崖:以前五千,现在都要一、两万的。驻京的信访工作小组人员敲诈得很厉害。比如说,他在信访局门口发现的人,他会骗我们说,这个人已经进去领表了,我们为了销这个号花的好几千就进了他的腰包。
有时候还会骗我们说,上访者是被警察发现的,那费用就更高了。其实北京的警察,我觉得整体素质还是不错的。他们发现上访的群众以后,会联系当地驻京办人员带走,一般不会要钱。
但是各地的驻京办都会说,这个被警察发现了,警察要多少钱……他们现在普遍都这样干。
我和天安门广场的警察接触过,我们有一个上访群众跑到天安门广场,被他们控制了。当时是我和他一块去的,及时到那儿处理了以后,我买了两条烟人家都不要,说基层干部挺不容易的,你们把人带走控制好,别在这边闹事就行了。
他们主要担心上访的人在天安门广场撒传单。人家没有要我一分钱,从那以后我就知道,有一些警察是不要钱的。
记者:驻京办的职能有哪些?
李崖:驻京办的职能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负责部分领导到北京游玩看病的接待工作;另外负责请客送礼,联系北京的各部门。其最重要的职能还是维稳,发现当地的上访群众,及时控制并安排带回去。
记者:既然维稳是工作最重要的一部分,为什么还要钱呢?
李崖:怎么说呢?因为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他们在北京受条件的局限,只有通过这个途径搞钱。
7、花钱买个乡长、局长,我都不想了
记者:你们县在北京有驻京办吗?
李崖:有,有十几个人在京常驻,正科级单位,有专项经费保障。平常有人上访了,就过去接。每年敏感时期再加派人到北京。国家重大会议期间又加派了几十个人到北京去值班。
记者:值班是什么样的概念?
李崖:就是蹲守。这么冷的天,穿着棉衣,拎个茶杯,搬个凳子,坐在信访局的附近。我曾经幻想有朝一日能当个乡长,当个局长。在那里蹲守了好几年,这个愿望也一直没有实现。之前说驻京干部做维稳工作,干个几年的话,回来可以给你提拔。但后来政策变了,提拔有名额限制。04年的时候,这需要给领导送钱。
记者:这个是明码标价吗?
李崖:也不是标价,什么时间什么行情。我一个月的工资才一千多块钱,所以这个价钱不论何时我也是拿不出来的。尽管我在同一批的干部中,绝对是最优秀的。不管是写东西,处理一些基层矛盾纠纷,还是忽悠上访群众都难不倒我。但直到现在我还在乡下混。
记者:在您之前有成功被提拔案例吗?
李崖:提拔的?在我之前全部提拔了。我是04年县委书记安排的人,到该提拔了,县委书记换了,他又安排了一批人。在交接的过程中,两批人发生了冲突。受到名额的限制,加之当时生活困难——上有老,下有小,父母身体也不好,一年的工资就一万多块钱,要搞五万块钱送礼是不现实的。
记者:您当时怎么申请干这个活呢?
李崖:这个不是申请的,是很偶然的情况下才进入了这个行当。记得03年有个村的地让某企业全部占了,村里面七八十个老百姓对着我们乡党委书记骂,好几个差点动手了。
乡里面十几个干部都处理不了这种情况,我在那跟群众谈了谈,群众就不闹了。这个时候领导就发现了我。你知道从部队回来的干部,受了多年部队的教育,做政治思想工作忽悠群众还是有两下子的。
领导发现我有这方面的天赋以后,就陆陆续续的让我去截一些比较难缠的上访群众,后来就成了专业的截访户。一些其他乡镇的,甚至是县里面的信访大案,我也经常参与处理。当时一心想向领导表示忠诚,幻想有朝一日能被提拔,现在想都不想了。
8、打自己县的人怕被告状,所以就和其他县的交换着打
记者:能说说您印象最深的一次截访打人吗?
李崖:有次我们县里面去了几个年轻人,我跟这几个年轻人非常熟,没法打。
我和另一个县的干部交换了一下,说你把我们的人打一顿,我把你们的人打一顿。他们县里面去了一个老太婆,当时我都不忍心动手,我先和她吵架,吵火了以后,把她按到墙角打了一顿,打得鼻青脸肿的,最后老太婆被当地干部带回去了。
我跟我们县里的人太熟了,他跟他们县的也太熟了。打的话,怕人家告状,所以就相互交换着打。这也就是对那些“老”的上访户,有那些刚去上访的直接就打了。当时我去截一个女的,那个女的也挺亏的,家里的地被占了,没有拿到钱,她不听话,跑了好几次。我到那里二话没说,刮刮两个耳光,一脚踹地上,然后抓着头发,抬着胳膊,扔到车上,拉着就回来了,回来后直接把她送到了拘留所。
一路上十几个小时也没让她吃饭,这是常有的事情。
9、这么多年截访办了很多对不起老百姓的事情,我觉得把我枪毙了也不亏
记者:那个时候也不会觉得自己在违法犯罪?
李崖:当时刚上班,有一些事情虽然知道不太合适,但想着这是政府安排的活,出事了有领导承担责任。有时候派出所所长、公安局副局长带队抓人,他们动手,我们跟着。截访的过程中,抓人、打人并不稀奇。东北哈尔滨南岗区的维稳干部与我交流时说,这几年心里面都不踏实,压力很大。其实我也一样。
党的政策,我觉得就我接触到的这个层面而言,市以上的干部绝对是好的。像我们市的一些领导的工作作风,绝对过得硬。到乡、县这两级村长以上的干部,包括我在内,枪毙了都不亏。我觉得这么多年截访做了很多对不起老百姓的事情。
有一位老人,自己家唯一赖以生存的地被占了。他就那一亩地,用塑料大棚种了小西红柿。这个人挺有才的,在自己种植的过程中不断摸索创造,产出了长相非常奇特的品种。当然卖得价钱也很高。
突然企业把他的地占了,赔了他很少一笔钱。他那大棚平时一年收入都要一、两万,好的时候两、三万。地被占了以后,一亩地一年只赔付他八百块钱,两年一千六,还扣了一百七十五块说是税钱。这一百七十五块钱,老人家认为不应该扣。说一亩地政府卖了三十万,这一百七十五块钱你怎么都要给我。但政府那边跟他怄气,就是不给他。
老人家就一直上访告状,乡里面到县里面,市里面再到省里面,然后就到了北京。北京不是去了一次,是去了七、八次。每一次截他的费用都在一万左右,到最后拘留他的时候已经花了将近二十万块钱。
有一次,我觉得这位老人家挺亏的,我告诉他了,要拘留你,你赶紧跑吧。结果他跑了以后没有钱回去了,就在北京捡破烂捡了一、两个月。最后碰见个老乡给了他几十块钱,他这才回得去。但一回去就被拘留了,再后来就把他劳教了。
我每次踏入这个乡镇就想起那位老人家。我觉得对不起他。劳教是上头下的死命令,但也有机会放他。当时是我带队去抓他的,本想把他放了,但与我同行的有几个是公安民警,还有派出所的所长,人太多了。如果我把他私自放走,有人走漏这风声的话,搞不好回去就要处理我。
于是他被劳教了两年。刚进去的时候,公安局领导交代了,关禁闭。老人家被关在高一米宽一米的小铁笼里,坐不下去,也站不起来,只能蹲着,关了一个礼拜。这几乎把他搞疯了。禁闭出来继续在里面从事非常繁重的体力劳动。有一些人在劳教所里被打了,其实都是当地政府有所交代的,说这个人好好修理一下,太不听话了,要是放出来以后再上访怎么办。
以前有一些有理有实据上访的群众,我都是半路或者快到我们县的时候把他们放了。编个理由就说是上厕所时跑了,回去给领导一个交代。至于那些无理上访的就经常带回去拘留。
拘留的原因,刚才没有说到。基本上拘留的理由全是编出来的违法的事情。比如说让我们当地信访办的驻京人员写个证言,说他在北京上访期间,在信访局扰乱办公秩序,冲击国家信访机关,辱骂国家信访机关人员,严重扰乱了首都办公秩序等,其实有的人根本就没有到信访局那个地方去。
当地老百姓到北京上访,根本不可能到天安门广场闹事,也不可能到中南海冲击国家办公机关,更不可能在信访局砸玻璃,或是辱骂国家信访机关工作人员。全都是编些谎言,好回来办他。按照法律规定,人家在北京违法了,应该在北京办他,而当地公安机关根本没有权利做这样的处理,但普遍大家都是如此干的。
10、我曾导演一场大领导接见上访群众的戏
记者:能讲一下您最成功的截访案例吗?
李崖:那是一个集体上访的案件,人员多成份也比较复杂。他们长期上访非得要求见大领导。当时县里面研究,我出了个主意,见的话还不容易,找个大酒店的会议室,派几个人穿着西服打好领带,再找几名武警战士。北京不是有很多租车公司么,出钱租两辆好车,再在北京电影厂门口找一个跟国家领导人长得像的临演。
有武警,有穿西服打领带的随从,保安级别搞得非常高,这不就像个国家领导人了吗?然后把群众集中在酒店的会议室里面,就说我们联系到领导接见你们,先县里面的领导讲话,然后市领导讲话,再来省领导讲话,其实都是我们县信访局的人冒充的。
领导席坐着好几个人轮番交代,到最后群众等得不耐烦了,冒充中央领导的人出来了,说群众们受苦了,我刚出国访记者回来,下飞机以后一路上都在看你们的材料,我已经对你们省里面的领导做出了严厉的批评,你们赶紧回去,这个记者题很快就会解决。
台词都是我提前写好的,他们根本没有那个水平。讲完这几句他下来跟群众们一个个握手。握手的时候,武警守着,领导握一下,武警赶紧推开。搞得很像,然后领导就走了。群众把他送到楼下,看着领导大车小车,就很放心的跟着我们回来了。回来以后除了年纪大的没有拘留,领头那些人全部送到拘留所。我导演的戏演完了。
记者:您为了国家的维稳事业也是尽心尽力啊!
李崖:当时确实是想了一些办法。有时候我晚上一个人回酒店,也会坐在那儿哭。在部队的时候,我父亲脑干出血,我从部队坐火车回来一路上都没有哭,到家以后看见父亲也没哭。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我从没哭过,却因为截访哭了好几次。整天不得休息,谈了一天还谈不好,太累了。家里面媳妇刚生了小孩,孩子还没有满月,媳妇的身体也不好,我怎么能不着急?
11、上访没有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记者:他们这些上访群众,到北京上访有没有成功的?
李崖:基本上没有。因为北京不管。我个人认为,到北京上访的,有一半的老百姓确实受到了欺负,剩下的一半不是无理取闹的,就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一些领导长期的麻木不仁,把一些很小的事情慢慢拖大。
记者:他们到北京上访,即使不成功还是锲而不舍的要去?
李崖:因为北京是唯一的希望。这里有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只好把希望寄托给北京解决。如果当地稍微有一点势力的,根本不需要上访,上访的全是一些没权没势的老百姓,社会最底层没有能耐的才去上访。
记者:这么说,上访是没有用的?
李崖:没有用。即便在国家信访局登记上了,国家信访局把这个批到省信访局,省信访局批给县信访局,县信访局再给到某乡镇或某街道办事处,还是要由他们解决。他们随便搞个虚假的汇报材料,这个问题我们怎么调查处理的,根本不需要真正去处理,这个事情就算完了。就这么简单。
记者:正常的信访渠道是什么呢?
李崖:就是逐级的反映,有什么问题到乡里面说,不能越级,不然就要被拘留。很小的一个问题,这个村的生产队队长不想给老百姓解决,老百姓都有可能长期去北京上访,一直上访到死。其实怎么上访都没有用处,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12、我没有想到出事以后,领导会扯皮
记者:你们做截访,有没有想着借此发一笔小财?
李崖:我从小在山上放牛,而后在部队接受教育,为人民服务,对党也很忠诚。我在截访的过程当中,绝对没有赚钱,大多数情况下是倒贴钱的。当然算总帐的话,我也不会赔钱。但这份工作让我投入了太多的精力,我的青春都浪费在这上面了,到现在一事无成。
记者:您刚开始做的时候,有没有觉得这种截访方式是不对的呢?
李崖:当时有这种想法,这是领导下的命令,出了事情应该会由领导来担当。但是我没有想到出事以后,领导会扯皮。曾经我在河北涿州截一个上访群众,我把他控制住以后,领导说他这么不听话,要打。他也有反抗,我就打了。涿州服务区有人看到报警了。当地把我拘了,竟没有人来管我,我在那里被关了十几天才回去。然后人家告我,我又自己出钱赔了医疗费用,本来说好的领导拿钱,也没有拿。真正出事没有人管,政府是最会忽悠人的。
我记得我们县委副书记与政法委书记给我们说过这样一句话,拿钱办事,谁不会办?不拿一分钱把事情办成了,你才是英雄。当时我还很受用,表扬我不拿钱就能了事,这个才是我们的人才。是我太傻了。
13、拖到一定程度,老百姓就不告了
记者:现在遇到上访群众还打吗?
李崖:现在怎么说呢,不是我的村子,我不再管了。我以前当了几年信访办的主任,负责一个村子的事情,碰到官民的纠纷,我和领导们也是尽量协调。一些领导一成不变的思维,根本不可能给老百姓解决任何问题。
记者:那怎么办呢?
李崖:拖着。拖到一定程度老百姓就不告了,甚至拖到老百姓死了。有一个老教师,因为家里宅基地的事情,与当地相关部门扯皮,最后还在告着就过世了,这个事情也就再没有人说了。
14、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好玩意
记者:以您的经历,一般上访人员的诉求是什么?
李崖:我认为最主要的是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同群众产生矛盾。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都是老百姓不会与官斗。举个例子,我家里面几亩地,全部办成企业了。刚开始一亩地赔个三百五十块钱,但现在这个钱根本没办法养活一家老小了。
在这个过程中,我要上访的话,人家认为你有嫌疑,是无理上访。当然有一些人的无理诉求通过上访也被解决了。县乡里面与领导攀得上关系的,领导会故意让他自己的人上访,然后给他解决不合理的诉求。刚解放的时候,怎么没有人上访?那时候人有信仰,现在群众的信仰已经完全缺失了。那时候人幻想有一天能够实现共同富裕奔小康,但现在这些东西根本不敢想。基层公务员德行不好,虽然我的能力有限,但我有机会了,一定要帮助他们。
记者:您的信访办主任怎么被免了呢?
李崖:我自己不干了,没法干了,我曾经一段时间都患有抑郁症。
我跟你讲讲基层公务员的品性吧。我们那里有个干部,没有考上乡里面的公务员之前,娶了个媳妇。两个人从小青梅竹马,是高中同学,又一起考上大学。这个女孩子为了供男孩去读书,自己就弃学打工了。后来男孩大学毕业在乡镇参加工作,他与这位女孩结了婚,女孩怀孕了。但为了自己的仕途,男孩选择与女孩离婚,孩子也流产了。最后他娶了副县长的女儿,现在提拔成副乡长了。
一个残疾人,拄着拐杖,找他反映了一个给支部书记打个电话就能解决的问题,他却一脚把人家的拐杖踢翻,残疾人躺在院子里半天起不来。我上去给了那个男孩一个耳光子,他让派出所把我抓了起来,关了我一天。你说这怎么干得下去?
所以现在没有什么事情,我都不愿意到单位去了。我是这个群体当中,稍微有一点点良知的人。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好玩意。曾经义无反顾地干过那好些对不起老百姓的事情,哪能算什么好人?但我以后会用我自己的方式帮助老百姓,来抚平我心里的不安。虽然我的能力有限,但我有机会了,一定要帮助他们。
15、我对这群人(官员)彻底绝望了
记者:您知道老百姓对你们的评价么?
李崖:我知道,怎么不知道啊。一般骂的多。
记者:他们对您的评价,您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的?
李崖:和群众接触时间长了。有的背地里骂,有的当面都在骂。
记者:您的媳妇怎么看您的工作?
李崖:我媳妇现在也不指望我当官,能养家糊口就行了。只要别出什么事,其他都不再说了。因为媳妇也在政府部门工作,她同事的老公全都当局长乡长了,平常出门都自己开车,有的甚至开保时捷,那些一百多万的车。媳妇现在还骑着四、五年前买的电动车。
有一年冬天我的孩子上幼儿园,那天风雪很大,在幼儿园门口我和孩子同时摔倒了,孩子哭了。后面有两个和我同一批在北京截访的干部,其中一个当了某局的局长,他们的司机下来送孩子,他们就坐在车上笑话我。
我摔倒的时候,为了保护孩子不受伤,把自己的头摔破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不但没有下来帮我一把,还在看我的笑话。当年在北京的时候,他们有比较棘手的信访案件需要处理,我还通过自己的关系帮过他们。现在看来,我对这群人彻底绝望了。
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要不是想着媳妇和孩子,我真想找辆车撞死算了。以前还希望有朝一日我这个从山里面走出来的孩子,可以光宗耀祖,当个乡长什么的,现在只想为家人活着就算了。
16、网络改变不了基层的东西
记者:您觉得网络发达以后,这种上访的人会不会变得越来越少?
李崖:你说的是就高层而言,这对基层的大环境没有影响。因为一部分老百姓家里没有电脑,甚至他们就没有听说过网络这个东西。在农村,能够上网的人很少,孩子们七、八岁就不上学了,有的甚至出外打工。那些真正被发表出来的农村故事,背后一定有东西在支撑它。比如说某个报社或某个网站的编辑在跟进报道。而99.9%的事情在基层就被封锁了,是不可能让媒体知晓的。
记者:这么说网络并没能改变这种信访的方式?
李崖:网络改变的是一些县以上干部的作风问题,县以下的没有什么改变。
因为他们没有被网络监督,没有被网络制约,他们不怕这个。网络或许改变了部分高层的东西,但深层次的尚未能撼动。这样的情况,估计还要持续上一段很长的时间。究竟会要我们等多久?我自己是看不到什么希望的。没有相对应的监督与制约,又不允许发出不同的声音,怎么可能会改变?其实老百姓还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多数人长期被压榨、被欺凌,穷的越来越穷,富的越来越富。
我自己在农村工作,与一些孩子接触过。记得那些上小学的孩子他们的理想是什么,有的说长大在建筑队做大工。因为他爹是建筑队的一个小工,负责给砌墙的人运板砖拎泥灰桶,一天只有一百块左右的收入。他希望做到大工,可以去砌墙,一天拿个两百块钱,比小工多一倍。没有人说要当人民教师什么的,他们没有那个理想。和我们村的孩子相比,我应该知足,能从大山里走出来,我或许比他们强了那么一点。
17、国家信访制度必须改革
记者:有没有想过当时不做维稳干部,也许就可以走别的道路?
李崖:除了处理一些信访案件的维稳过程让我觉得对不起群众以外,走这条道路我没有后悔。当初我们那个小山村,一百多号人,现在是公务员的就只有我一个。每次过年回家我还是有一点成就感的。而我的生活也随着我选择的路改变了,总比那些常年出去打工的同龄人强。
记者:您觉得怎么能够解决这种上访的恶性循环?
李崖:我觉得国家信访制度必须改革,包括一些问题处理的方式方法需要改进,因为现在已经是一个越来越大的肿瘤了。这种模式一成不变的话,以后面临的问题会更多。因为资讯越来越发达,真相也越来越近了。以前为什么信访问题没有暴露,因为老百姓不知道维权,现在老百姓意识也强了。
我个人认为,县乡两级的臃肿机制必须改革。基层领导花钱买个官,图什么?当然是尽快捞金回来。他捞的这个过程,不会考虑老百姓的利益,他还巴不得群众去上访,利用截访处理这件事情还能再捞一点钱。这里的“水分”很大。
比如一位群众到北京上访了,一个乡镇的副乡长去接,他就有可能和驻京办串通了,说这位群众在北京,在中南海门口被警方控制了,得赶紧和谐。如果要是人家通报的话,要免我们乡党委书记,处理我们的县领导,花钱消灾,这个过程就能骗好几万。
以04年当副乡长要花五、六万的行情,如果这样搞个两、三次,就捞回来了。买官的都是一些没权没势的人。真正有实力的,跟哪个县长是亲戚,与哪个局长有关系,一般都是不需要花钱的,因为他这个利益是相互调配、相互均衡的。你在你那个局把我的侄女安排了,我在我这个局把你的外甥女安排了,这是资源互利。
一个局的局长,他的孩子、侄女、外甥女就可能全部在一个县里面的公检法财政等要害部门。一个县的财政命脉基本上都被几个家族控制着。这种体制不改革的话,今后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我们希望截访、截访干部这些严重违法现象能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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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为了政绩,都有长期驻京接访人员。这些驻京接访人员纷纷找国家信访局官员关照,让做一下上访人的工作,想法劝回去;此外,他们还请国家信访局官员想法给这些上访案件做“销号”处理,不输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不通报。事后,这些驻京接访人员向国家信访局官员受贿。
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仅在修改信访数据、处理信访事项方面就受贿550多万元,其下属来访接待司二处原处长孙盈科收受百余地方信访干部钱物520多万元、六处原处长路新华收受114名信访干部和两名上访人员钱物130多万元,就连从河北省邯郸市信访局借调到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的李斌也靠此敛财30万元。继李斌受贿获刑7年、孙盈科受贿获刑14年6个月、许杰受贿获刑13年之后,路新华也被法院判刑5年。
副局长“销号”敛财550余万元
国家信访局是“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级别为副部,来访接待司是厅局级,司长为副厅。国家信访局官方网站对于来访接待司的“设置说明”显示,负责接待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来访;处理群众集体来访和有关来访突发情况;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协调处理地方、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维护来访秩序;向地方和部门通报来访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非正常上访。
2013年11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许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55年的许杰,是信访系统的“老人”,1989年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0年9月任国家信访局办公室主任;2005年6月走上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岗位,任职至案发。在5名副局长中,许杰排名第一。
2014年4月8日上午,国家信访局再次发生动荡,副局长徐业安被发现在其办公室自杀身亡。据称徐业安身体一直不好,最近几个月耳鸣,情绪也不太好。徐业安1955年5月出生于湖北武汉,1982年1月至2002年8月,他一直在湖北省工作,历任湖北省委省政府信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湖北省委省政府信访办公室副主任、省信访局副局长;2005年9月以后任国家信访局办公室主任、国家信访局正局级信访督察专员并兼任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副主任、综合指导司司长;2011年10月任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5年7月6日上午,许杰涉嫌受贿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召开庭前会议。检方指控,许杰涉贿金额为610余万元。案发前,许杰因害怕罪行暴露,曾退钱给行贿人。起诉书显示,许杰于2006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国家信访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在修改信访数据、处理信访事项、承揽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550余万元;2008年至2013年间,许杰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人员在安排工作、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此,先后受贿60余万元。
2015年12月4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许杰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3万元。
两处长花钱“销号”窝案
许杰落马前,已有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接待二处处长孙盈科、六处处长路新华等人被查,他们也是国家信访局受贿窝案的导火线。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3年期间,孙盈科利用担任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接待二处、三处、五处副处长和接待二处处长职务便利,先后接受河北、辽宁、黑龙江、河南、山东、江苏、浙江、四川、江西等地方信访部门的请托,通过登记后选择“口头劝访”处理方式、“改变问题归属地”、“集体访改个人访”等手段,先后收受百余地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522.5万元。另外,孙盈科还伙同在国家信访局借调人员李斌,为减少邯郸国家信访局的登记数量等事项提供帮助,多次从李斌手中分得好处费30万元。
2014年12月19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孙盈科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4.5万元。孙盈科不服,提起上诉。2015年4月,二审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2009年2月,李斌从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信访局借调至邯郸市信访局,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借调至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李斌到北京后,邯郸很多市县找他帮忙。不过,李斌没有“销号”的权力,他从收到的好处费中拿出部分钱款,分给可以操作的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的相关人员,仅孙盈科就帮忙“销号”100余次。
法院查明,李斌在国家信访局借调期间,伙同该局来访接待司的多名工作人员,通过接访时不录入电脑、不向地方交办、不向地方转送信访件、不通报等方式,减少邯郸下属多个市县的信访登记数量。
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李斌收受邯郸下属市县信访局工作人员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26.8万元,其中李斌本人分赃30万元。北京市二中院审理认为,李斌有自首情节,能全部退缴赃款,认罪悔罪,可减轻处罚。2014年12月,李斌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114名信访干部行贿110多万元
因为信访案件层层有考核,全国各省、市、县政府为了政绩,都有长期驻京接访人员。
这些省的驻京信访人员纷纷找国家信访局六处原处长路新华让其关照,让他接待一下这些地方来的上访人员,做一下上访人的工作,想法给劝回去。另外就是让路新华想法给这些上访案件做“销号”处理,就是不登记,不输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不通报。事后,这些信访干部送给路新华金额不等的现金和购物卡。时间长了,路新华和上百个以金钱输出作为感情凝固剂的信访干部成了“好朋友”。
据路新华供述:找他“销号”的信访干部每次给他的钱有一两千元的,也有三五千元的。另外,每年春节、中秋节时,他们也会每次送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过节费”。
路新华对他人请托处理的上访案件,尽量达到对方满意,他通常采取将上访者劝走、不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等方法,有时也采取对部分上访案件做不予受理、将集体上访登记为个体上访等手段。法院认定,在2003年至2013年这10年间,路新华共收取全国10个省份114名地方信访干部给予的现金或购物卡价值111.95万元。其中,路新华收取山东省58人钱物、浙江省12人钱物、江苏省10人钱物、河北省10人钱物、河南省8人钱物、安徽省4人钱物、江西省6人钱物、吉林省1人钱物、辽宁省3人钱物、北京市2人钱物。
此外,法院还查明,有两名上访者送给路新华23万元,请求他督办案件,路新华收了钱,案件却迟迟没有动静。
2015年6月19日,孟村县人民检察院就路新华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孟村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14日、9月24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孟村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路新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及事实成立,证据扎实,应予支持。
2016年7月11日,孟村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路新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暴力截访 应追根源 ——记一个“非法拘禁”案的辩护(点击视频)
2019年12月10日,一个有十名被告人的“非法拘禁”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我受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第三被告唐凤志出庭辩护。
案情很简单:我的当事人唐凤志与本案其他九名被告人,在京从事一个不大光彩的职业:截访。从证据反映的案件事实看,这十名被告人均是接受地方政府的委托,对外地来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的群众,以暴力手段强行带回原籍交给当地政府,从而获取酬金。因此,针对控方指控他们构成非法拘禁罪,辩方的辩护空间很小。经过阅卷和会见被告人唐凤志,我选择了罪轻辩护的方案。
但是如果仅仅局限于案件本身进行辩护,而不揭示造成截访的根源,不触动截访的真正罪魁祸首,则此案的辩护意义不大。因此,本案十名被告人的全体辩护律师,无一例外地当庭指出了地方政府的责任。而辩护律师的这种观点,得到了出庭的被害人的首肯,这在一般案件中十分少见。
需要强调的是,从第三被告到第九被告的七名辩护人都是法援律师,这些律师无论是发问还是质证,直至发表辩论意见,都尖锐地指出了地方政府的截访政策,才是本案的真正祸根。这说明全体法援律师都认真地进行了准备,非常尽职地履行了辩护职责。
最后因为本次庭审是现场直播的,这帮助我们截取了一些很有意思的片段:
1、我指出地方政府在本案中的作用,并当庭举报主犯。
2、我与审判长“商榷”本案的主犯。
可能法官对法援律师如此较真不大习惯,庭审之中出现了审辩“商榷”的插曲。对于我这样的死磕律师来说,这样的“商榷”已经是十分温和了。但愿以后西城法院的法官会慢慢习惯法援案件的较真辩护,毕竟法援当事人与委托当事人一样,都应该享有高质量的辩护。
3、我指出本案的根源,出庭被害人表示同意我的观点。
附1:唐凤志“非法拘禁”案一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接受北京市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我依法担任本案被告人唐凤志的辩护人。首先,我要对因被截访而受到伤害的上访群众表示慰问。由于唐凤志在庭前供述和今天的法庭审理中都认罪悔罪,且在辩护人会见时也认罪悔罪,我尊重唐凤志的认罪意愿,对起诉书指控唐凤志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持异议。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唐凤志的犯罪情节,辩护人请求法庭对唐凤志从轻处罚。同时,建议法庭查清本案的全部事实,以便分清不同责任,使得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辩护意见详述如下:
一、唐凤志在本案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
1、唐凤志未参与截访的起意和策划。
证据显示,本案所涉“截访”行为全程由地方政府操控。从对进京上访群众的监控,到访民信息的提供,到截访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押车人员的配备,直至送到目的地进行交接,都是在地方政府人员的一手安排下实施。而最重要的是由地方政府支付费用,说明包括唐凤志在内的本案被告人与地方政府形成雇佣关系。
关于地方政府在本案中的主导作用,下列证据可以证明:
负责组织策划、提供资金的当地派出所所长王某某承认:“我让他们帮忙找人,租他们车回来,车费是我给的一万多,那个人在我们这边是老上访户。”(见王某某与办案民警的电话录音)
全程参与截访的地方干部张某承认:“2019年1月5日,接到信访局通知说黄西纯到京上访,于是我来北京准备把他接回家。”(见张某询问笔录)
全程参与截访的辅警张某某承认:“我们接了黄希国,在北京的一个郊区接的,和我一起的有关某某,也是我们长梁的。我和关都是长梁派出所的辅警,是我们所长安排来的,驻京办的人联系我们镇里领导,我们王所长就安排我们两个人来劝返。”(见张某某与办案民警的电话录音)
被害人当庭揭露,他们采取各种方式来到北京上访,但被当地公安三四辆车七八个人跟踪,一直跟到国家信访局门口,结果就遭到本案被告人的截访。
对此事实,被告人母在峰说:“男访民老家一个派出所姓王的所长给我发了一张男性访民的生活照,我就通过这张照片,找到那个湖北男性访民。”(见母在峰讯问笔录)这个过程十分清晰:当地公安对于在国家信访局门口光天化日之下暴力截访,还是不敢亲自动手,于是雇佣本案被告人。
没有地方政府的需求和雇佣,就没有唐凤志等人的非法拘禁行为,因此可以认定唐凤志在本案中实施的仅仅是辅助事务,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2、唐凤志安排的四名人员并未全程参与对访民的截访。
唐凤志确实安排了四名人员参与截访,但他们参与的是将被害人黄希国、黄希纯控制到车辆上,并从北京送往湖北恩施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是本案犯罪环节的一部分,并不涉及本案的犯罪预谋以及被害人被当地政府的接收,以及接收以后可能存在的后续损害被害人利益的行为。
实际上,唐凤志除了安排这四个人给郭增产使用以外,并无任何对该四人的指挥或者控制。即便是把被害人控制到车上的行为,该四人也是执行当地政府的要求。这个事实有母在峰的供述:“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强行带他们上车。”(见母在峰讯问笔录)
至于本案的前期准备,则更与唐凤志无关。母在峰说:“一般有两种方式,有的是政府驻京办的把要找的人照片发给我,我再联系信息员去国家信访局门口找;也有的就是信息员在国家信访局门口前,发现上访人员,获取他们的信息后发给我,我再跟驻京办联系,问他们要不要这些上访人员,发现这些上访人员后,当地政府要是愿意要,然后就可以联系小郭找人和车,把他们送回原籍。”(见母在峰讯问笔录)
因此,要求唐凤志对该四人的后续截访行为承担责任,无事实依据。
3、唐凤志在本次截访中并未获利。
按照当地派出所所长王某某的说法,他给了郭增产一万多元的“车费”。母在峰说:“这次的费用,一人一万六,郭增产先算他自己的费用,然后剩下的是我的。”(见母在峰讯问笔录)按照这个分配原则,唐凤志本人在本案中的预期获利仅为200元,且因为案发被抓导致没有实际获利。
唐凤志的供述验证了上述事实:“郭哥给我每人(上访人员)170元,价格固定是事先谈好的”;“之后我再给参与的人每人120元,我每个人抽50元,这次因为出事了,所以郭哥他们没给我钱。”(见唐凤志讯问笔录)
综上,唐凤志在本案中仅起到帮助作用,且其安排的四名人员仅参与截访中的一个环节。因此,可以认定唐凤志在本案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
二、唐凤志的犯罪情节轻微。
1、唐凤志的主观恶性较小。
唐凤志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不强,并没有意识到暴力截访就是犯罪。以为委托人是地方政府,且有当地公安部门参与,而被害人也是被送至当地政府机关,便自认为是受雇给政府干活,不会触犯法律。如唐凤志在供述中认为自己是受姓张的雇佣,而这位姓张的就是当地政府干部张某。
比如此前唐凤志参与的对山东莱西访民的截访:“我们到国家信访局路边将2名上访人员给架上车,之后我们就开着车将2名上访人员带到山东莱西当地政府人员手上。”(见唐凤志讯问笔录)
地方政府付出金钱追求截访的结果,这加深了唐凤志对法律的误解。基于这个特殊原因,可以认为唐凤志的犯罪存在一定的偶然性。起码在主观恶性上,比那些肆无忌惮践踏公民宪法权利的政府公务人员,要小得多。
2、唐凤志本人并未参与实施非法拘禁。
从本案非法拘禁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看,唐凤志本人没有参与寻找、监视、拖拽、控制、押送被害人的截访活动,其只是按照郭增产的要求安排了四名社会人员,且上述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实际听从他人的指挥而不是唐凤志的指挥。
刘涛说:“我们没有具体分工,就是听姓郭的,他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见刘涛讯问笔录)耿何永说:“我们跟他们干活的时候只有他在,基本上都听他的安排,姓郭的。”(见耿何永讯问笔录)
唐凤志的解释与上述证言相符:“押送上访人员的过程我不掌握,他们都是回来以后才告诉我,保安安排出去就是听郭增产指挥,我就不管了。一般就是我问他们去哪儿了他们说一声,具体工作也不问他们。”(见唐凤志讯问笔录)
当然,郭增产也是听从地方政府的指挥。因此可以认为唐凤志安排的四人参与截访活动,实际上是听从地方政府的指挥。唐凤志和这四人的主观目的并不是非法拘禁,而是送完人拿钱。
3、唐凤志未指使他人殴打、侮辱被害人。
唐凤志虽然说过“我就是告诉他们,上访人员要是不听话可以连拉带拽的把人抬上车,也可以用言语威胁一下他们,”但是他解释道“就上访人员害怕,但是我特意强调不要打上访人员。”(见唐凤志讯问笔录)同时案卷证据显示,殴打被害人的并不是唐凤志安排的四个人,而是另有他人。
上述事实说明,唐凤志的目标是安全把人送至目的地,然后拿钱,在主观上并无非法拘禁的目的,因此可以认为唐凤志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轻微。
三、唐凤志具有其他从轻处罚的情节。
1、无犯罪前科。
案卷显示,唐凤志来京打工十年有余,没有其他犯罪记录。
2、坦白交代。
唐凤志从归案时起,全部交代了有关事实,且供述稳定。
3、认罪悔罪。
唐凤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其家属也表示愿意配合。
四、本案部分事实不清,应按犯罪构成全面查实案情。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自然人和单位,具体包括组织策划者、资金提供者、犯罪结果获益者,而不仅仅是某一个环节的具体实施者。在客观方面,还应该查实泄漏个人信息、非法监控、限制人身自由、人员交接后继续限制人身自由等一系列犯罪行为。
因此,如果本案仅仅截取部分犯罪构成进行追究,而上述更重要的、更具有决定因素的犯罪构成却被忽视,这对本案全体被告人是不公平的,对被害人也是不公平的。
1、应查明主犯。
十分明显,在本案犯罪客观方面的各个环节起主导性、决定性作用的,并不是今天在审的被告人,而是另有他人。我们在阅卷时看到了检察机关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有这样一个要求:“调查是否有公职人员构成犯罪。”因此辩护人向法庭提出了要求相关人员出庭作证的请求,令人奇怪的是卷宗中记载的电话号码竟然是空号,而王某某明确拒绝出庭。
其实,案卷材料中的线索是十分清晰的。辩护人特将有关线索提供给法庭和出庭的检察人员,请依法处置:
(1)湖北省建始县某派出所所长王某某涉嫌非法拘禁。
2019年1月16日,本案办案民警电话联系王某某,王承认是他把上访人员黄锡国的身份信息提供给信息员,让信息员查找并提供车辆服务。王说:“我让他们帮忙找人,租他们车回来,车费是我给的一万多,那个人在我们这边是老上访户。”
该事实得到被告人母在峰的佐证:“男访民老家一个派出所姓王的所长给我发了一张男性访民的生活照,我就通过这张照片,找到那个湖北男性访民。”“如果这两个访民不配合,就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强行带他们上车。”(见母在峰讯问笔录)
上述事实表明,王某某策划、指使他人采取强制手段对访民截访,并支付费用。
(2)湖北省建始县某社区党委副书记张某涉嫌非法拘禁。
张某本人承认:“2019年1月5日,接到信访局通知说黄西纯到京上访,于是我来北京准备把他接回家。”(见张某询问笔录)根据被告人母在峰的供述,他“带着湖北的领导去西红门和郭增产汇合”,这个“领导”就是张某。这里特别要指出,被害人黄希纯在笔录里明确表示要控告张某和辅警张某某。(见黄希纯询问笔录)
因此可以确认,将黄希国、黄希纯截访送回湖北恩施就是张某来京的任务,张某全程参与并指挥了本次截访。
(3)湖北省建始县某派出所辅警张某某、关某某涉嫌非法拘禁。
在与北京警方的电话通话中,张某某承认:“我们接了黄希国,在北京的一个郊区接的,和我一起的有关某某。我和关都是派出所辅警,是我们所长安排来的,驻京办的人联系我们镇里领导,我们王所长就安排我们两个人来劝返。”
被害人黄希国对上述事实进行了佐证:“大概是2019年1月15日,天快亮的时候开到一个宜昌,休息站停车休息,当时我看到车上除了我外还有6名男子,除了带我上车的4名男子以外,还有另外两名男子,一个是派出所的民警,另外一个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这两名男子我都认识。中午的时候,他们就把我送到了镇政府,随后他们就让我下车了。”(见被害人黄希国询问笔录)
(4)广东省揭阳市驻京办事处“方处”涉嫌非法拘禁。
郭增产的供述披露:“2018年11月的一天,我接到广东揭阳办事处方处电话通知,到信访局门口找揭阳信访人员一人,送到丰台区附近揭阳办事处,方处给我500元。”“2019年1月16日,广东揭阳办事处方处电话让我接三个人,接完送到驻揭阳办事处。”
注意,导致本案案发的2019年1月16日截访事件,就是本案被告人接受这位“方处”的指令,欲对三名揭阳访民实施截访而被北京警方抓获。而策划指挥者“方处”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2、应查明湖北省建始县公安局、建始县长梁镇政府的责任。
案卷材料显示,被害人分别被送到了湖北省建始县公安局和长梁镇政府后,由政府人员“接收”。关某某说“一直拉到镇政府,交给信访办周主任那里。对他做工作。”如何做工作?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是否还在持续?“接收”被害人的单位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明知“截访”存在非法拘禁,是否和押送人员具有共同的主观目的?应当查清。
3、应查明涉案截访资金的来源。
王某某说“车费是我给的一万多”,但没有说清楚是个人出资还是公款支付。根据郭增产供述中说的“当地政府给我们结账的时候,有时会要发票”(见郭增产讯问笔录),可见应该是公款支付。该部分事实应该查清。
综上所述,唐凤志虽然构成非法拘禁罪,但考虑到其并非承担主要责任,属于从犯,且已经认罪悔罪,并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因此我们请求法庭对唐凤志从轻处罚,比照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再予从轻,以便给其重新走上社会做合格公民一个机会。与此同时,我们绝不能忽视的是,本案的发生实际上是地方政府贯彻截访政策的恶果,深受截访之害的黄希纯、黄希国等人和坐在这里的被告人其实都是截访政策的受害人,而真正的责任者却躲在幕后。在此辩护人呼吁,本案在对涉案被告人追究责任的同时,也应该而且更重要的是将那些涉嫌犯罪的公职人员绳之以法。当然,我们也希望这些涉案人员能够尽快投案自首。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不从根源上摒除地方政府的截访政策,则包括本案被害人在内的上访群众可能会遭遇新的截访伤害。那将是很大的悲剧。
以上辩护意见,请予以采纳为盼。
谢谢。
唐凤志辩护人: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学林
2019年12月10日
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附2:本案庭审录像链接:
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9193657